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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4-5-1 22:13 编辑
门球规则看上去条条都是尺度,都是准绳。但球场上球的运动并不一定呈线性,处处都能用尺量得准的;裁判手中的这把尺,并不一定都是常量,有时会像橡皮一样变长短。但其宗旨都是为了公平竞争,有利于运动项目的健康发展。其他运动规则中有“消极比赛”违规,消极比赛怎么判定呢?全是裁判主观判断;十几年前我看到美国职业篮球赛,后场队员在没人防守的情况下两次运球,裁判不判犯规,解说员还专门着了解释,说对比赛没影响一般不判。可是我们的门球规则到了有些人手里就没有这些成分了。试想:如果②队员将③球从对角线闪出,③队员如果手脚不利捡球,放球,站位,瞄准,击球在10秒之内能心平气静的完成吗?在撞击球以后,裁判看看这个球的滚动状态回头又看看那个球的滚动状态,击球者也是如此,但往往两个人转头的时刻又不一致,击球者看见已经停稳了便捡起球,恰好裁判转过头来看见已经捡起了球就判犯规,结果自然是裁判为大冤不可伸了,还有在没有司线员的情况下不小心动了界外球;服装;号码布.......等等。这些只要不是故意行为,又不影响比赛结果,又没有引起争议的情况下相信击球者不行吗?当然全国重要比赛还是要严格的,我说的是一般比赛要从实际出发不必过于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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