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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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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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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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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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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1-6-24 13:37 编辑
洛阳市老关老师为网友早知道新规则,把办班的学习笔记献上,我们非常感谢!
在27条中:
27
、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我觉得没有必要,主裁判员接呼下一号就行了。再说,人家放弃进一门,是人家的权利,主裁判员不可左右。否则,主裁判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同意人家放弃进一门得必须明确。
此条措辞:“可以”。那么说,也可以不回答啊。唉,真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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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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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一举,没必要,你不同意,他就走走过场浪费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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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人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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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4: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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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o_e189:}
谈之有理,主裁要果断、精确、简单语言是我们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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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静风闲
林静风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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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5: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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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这一条的确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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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身卡
皖城门球
皖城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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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6: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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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条、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建议:这一条不必写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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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身卡
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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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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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7条不写得了。尤其新规得分不封顶,谁不进就不进好啦!多个报告,多一答复,多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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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身卡
yyr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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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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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放弃进一门时,主裁可回答“同意”。
这一条的确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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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洪真
门球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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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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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没有必要主裁说不多此一举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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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门球的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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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4 2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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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裁判呼号,他(她)放弃,裁判直接呼下一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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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轻风
球场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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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1-6-25 1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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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越细越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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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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