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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frcl-1418 于 2011-6-8 23:37 编辑
今晚在华奥星空论坛里看到北京王志的一篇《裁判员应该懂得战术》的文章,阅后感触颇深。文中论道:“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不仅要精通门球竞赛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裁判法,而且还应该懂得门球技、战术”。我想,反过来,作为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也要精通门球竞赛规则,也要全面系统地掌握裁判法。只有这样,运动员精湛的技、战术才能发挥得更全面、更完美,比赛场上也会多一份宁静、多一份和谐,也才能用“规和法”去维护自身合法合规的权益。
我举两个实例:在一场没有裁判的友谊赛中,对方4号球员在四角撞击5号球后,用5球闪带离二线边1米、靠近三角的7球,命中,7球出界后遇到障碍后反弹进场,将还在向界外缓慢滚动的5球撞停在离三线边20厘米的界内,4号队员立即嚷嚷道:“5球、7球两球出界”。我当时听4号球员一叫,也没多想就随即将5球、7球用球槌拔出界外,还没等4号击球员续击,我立马反应过来,纠正道:“5球未出界其移动为有效移动,7球闪带出界、界外进场后其移动为无效移动,有效移动的球碰撞到无效移动的球,其移动有效,5球应为界内球”。可对方反驳道:“5球不是7球挡到,不就出去了吗?”由于多数球员不懂规则,一阵脸红脖子粗地争吵过后,也就只能少数服从多数,面对如此球员,我也只能望规则和裁判法而兴叹了。
还有一场比赛,击球员撞击他球后,本该先闪击后续击,却又重新撞击被撞击后的他球,对方球员称击球员重复撞击犯规,欲将击球员的球拿出界外,双方队员为击球员的球该不该拿出界外,又争得不可开交,比赛也由此中断没有继续下去。双方都无法用规则和裁判法去诠释这一案例,自然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事后队员将这一案例说给我听,我向队员解释道:“击球员犯规,这一点是公认的,但不是重复撞击犯规,重复撞击犯规是指撞击了已闪击过的球,案例中击球员没有闪击而再次撞击已撞击过的球,此时击球员尚未取得续击权,故应判触静止球犯规,而不是判重复撞击犯规”。听完我的解释,大家伙心里一下就豁然开朗,头点得跟拔浪鼓似的同时,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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