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泥巴1418 于 2013-1-28 09:48 编辑
裁判员如何应对“非教练员指挥”
门球比赛中,不乏“多头指挥”的现象,亦即规则上所说的“非教练员指挥”。《2011裁判法》第三章第四条对“非佩戴教练员标志的人指挥”行为,定性为妨碍比赛: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再次违规,停止犯规方的击球权,若无法当即处罚时,则停止犯规方下一号队员的击球权。
但是在实践中,有不少裁判员对多头指挥行为要么采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不作为态度,要么采取善意和无奈的劝说,诸如:“只准一个人指挥哈!”、“不准多人指挥了啊,再多人指挥我判警告了啊!”。 如何应对“非教练员指挥”,对裁判员而言,既是一个考题,也是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解决长期以来在比赛场上困扰裁判员的“非教练员指挥”问题。 一是各级门协组织要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提高裁判员的责任意识的执裁能力,提高裁判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二是裁判员自身要学习、钻研、理解规则精神,对规则内容要明明白白、融会贯通,做到依法执法、违法必判。 三是赛前对裁判员强化培训时,要针对性地把此类问题提出来,统一思想,统一执法尺度,统一各场地的执裁力度。 四是组委会在领队、教练联席会上,裁判长要告诫各领队、教练带好自己的队伍,文明参赛,尊重裁判员,严禁“非教练员指挥”。 五是裁判员在检录时要强调“非教练员指挥”问题,先把丑话说在前面。比赛中谁要“以身试法”,那就按照规定大胆判罚。 裁判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有效遏制长期存在于比赛中的“非教练员指挥”不良现象,不仅可以维护竞赛规则权威和裁判员自身尊严,而且会使得门球比赛更加公正、高尚文雅,同时对提升门球文化内涵、提高门球比赛的观赏性都大有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