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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他球要超过10公分应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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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6: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从零开始 于 2015-12-28 22:47 编辑

       闪击他球要超过10公分这一规定应改为被闪他球只要离开自球就算成功。如此可减少犯规、加快比赛节奏、减少争议、......网友议之可行吗?

点评

那样,争议又增加了。  发表于 2022-2-13 20:39
支持  发表于 2022-2-12 19:03
崔根武的意见我赞成。  发表于 2014-2-3 18:35
所有的10CM规定都没有什么意义,应取消。  发表于 2013-9-17 20:56
可以,支持。  发表于 2013-1-17 09:54
建议很好我支持!  发表于 2013-1-16 18:23
发表于 2013-1-16 17: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很好!闪击完成离开自球改为离开脚更好!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22-2-12 19:03
赞同  发表于 2014-2-3 20:34
支持!  发表于 2013-1-16 17:25
发表于 2013-1-16 17: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建议很好,我认为可行。对裁判员和击球员来说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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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很好我支持!
支持一下.gif
发表于 2013-1-16 18: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很好我支持!
发表于 2013-1-16 19: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很好。总之我认为门球规则修改的越简单越好,就像兰、排、乒乓等球的规则,好执行,好记亿、不懂得门球的人一看就懂。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14-2-3 22:54
简明扼要,合理严谨是规则的最基本要求。  发表于 2014-2-3 20:37
发表于 2013-1-16 21: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因为现在取消了平地双杆,不存在有利于创造双杆的嫌疑了,所以也就无所谓有没有离开10公分,只要他球离开一点自球都可以,不为犯规。
发表于 2013-1-17 05: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条款不需要改,闪击他球应该超过10公分很合理。
发表于 2013-1-17 05: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将闪击时,两个球都离开了脚,(有叫双飞的)不算犯规,那才合理呢,减少了许多麻烦,打哪算呢。尤其是很打滑的人造草场地,常发生滑的踏不住球,使闪击者不能正常发挥技术。
发表于 2013-1-17 06: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条最好不要改,假如,放球时根本就没有使两球贴紧,闪击时他球未动,但两球中间本来就有空隙,算闪击成功吗?改了更麻烦,希望楼主再详细讲解利弊,以理服人。

点评

支持不改!夜郎老师说的有道理。  发表于 2013-9-16 22:00
发表于 2013-1-17 06: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应该改。。。。。。。。。。。。。
发表于 2013-1-17 07: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79:}
发表于 2013-1-17 0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1-17 09:00 编辑

我对取消角度双杆是不甘心的,
没有人事先讨论表示赞成。
   新规发布也没有哪位规则制定者出来说明理由。
   国际规则也取消了,有人说是中国人提议
。)
所以我主张保留10厘米的规定。一旦恢复角度双杆,可以有最少的改动。

发表于 2013-1-17 08: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我也认为取消球队球双杆后,闪击他球没必要规定达到10厘米及以上,后来细想,如果闪击不达到或超过10厘米,会出现作弊(因为人的脚或鞋宽一般都在10厘米左右)和引发争议。 既然是闪击,就要使他球真正的离开自球,要真正离开自球,就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10厘米及以上。
        所以这一规定不能改。

点评

对!不能改!若是去掉了,那闪击就没有玩头了。  发表于 2013-1-17 10:00
小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7 09: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改的{: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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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不改!  发表于 2013-1-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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