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1-9-22 09: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小饭 于 2011-9-22 09:41 编辑
门球杂谈 特约记者 祁换祥
我大约是从2000年十月份开始打门球的,当时我爱人也刚打了两个月左右,我去看她们打球时,临场指挥们在指挥中的争吵吸引了我,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多去看了几次。当时我们队的队长给我一个门球杆,让我试着打,就这样我逐步加入了打门球的行列。因为我还有工作,所以只能在业余时间打球练球。虽然刚开始打球,也基本能参加当地举办的比赛,打顺了感觉挺有意思的。一直都是抽业余时间参加打球,一直到今年才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全天侯打球了。到现在球打的算中等吧,不精,不稳定。大约从2005年开始逐步在平时的打球中涉及场上指挥,基本上从2006年起可以做为本队的教练,在比赛中做临场指挥。我认为做为临场指挥,不能说你好,我不好,各人是各人的思路,很难说谁对谁错。关于教练员应具备的素质,很多门球界前辈已经讲得很全了,最基本的我认为就是指令要果断、及时,不能等击球员将被撞击的球捡在手里了你才考虑怎么打;或者这一杆你给击球员指令了,下一杆你不说话了。另外就是能够发现进攻点,能看出已方哪号球是可进攻球;能注意到对方哪号球对已方有威胁,有防范对策就行了。
我开始打球时用的是《99规则》,我没有见过规则书,怎么打球只能听老队员的指导。大约打了一年多,听说有位打球的师傅有规则书,就和她借来看。(我无论玩什么游戏、体育活动都要想办法把规则弄清楚。)看完后将其中主要(常用)部分输入电脑,并用八开纸打印出来贴到门球场供大家学习。《04规则》出来后我又将主要部分打了一份贴到门球场。现在这种旧式打印机已经淘汰不用了,要是用A4纸打印,那得用多少纸呀。
关于论坛,我是2008年买了电脑并上了宽带,上网后逐步找到了门球网,在网上能了解全国门球动态,学习网友们的打球经验,好的战术应用等。但也看到了不少网友的不太好的言论,比如对球王争霸赛的争论,甚至将这一赛事的停赛演化成为中国门协某人的个人行为来谴责;如对限双的争论,对09规则的争论,以及近来对11规则的议论,总是参杂着个别人的不和谐的音符。我认为这实属不该,对一些问题有看法不为过,说出来大家讨论本是好事,但有些人的言论太过激烈、太过偏激。另外关于跟贴,我觉得如果对一个主贴看法比较统一,有三个跟贴是一致的,如果再没有不同意见了,其他人就没必要继续跟贴了,跟那么多同意、赞成、恭维贴有什么意思呢?
关于规则,我觉得无所谓好与不好,它只是规范一种比赛的条文,99规则出台后人们在打球,04规则出台后人们在打球,09、11规则出台后人们照样还要打;有的地方不限双在打球,有的地方完全取消双杆,人们也还要打球;你觉得规则定的比较别扭,你为了打好球,你下的辛苦就多,球技也练得精,跟人性化无关。说你上场击球一次没打中,允许你打第二次(多人性呀,如果这样规定,还用的着下功夫练?),你用吗?现规则中规定“击球员的裤角、帽子掉下碰了场内球不犯规”说是为了人性化,我觉得不妥,你能在规则中把属于人性化范畴的内容都体现出来吗?有人说门球规则定的太繁琐,影响人们打门球的积极性,你如果把门球规则定的和篮球、足球、羽毛球规则一样简单,让从来没见过门球的人一看就懂,这门球你还能打吗?曾经有个熟人在门球场碰到我,在闲谈中我说你也来打门球吧,他说:看不懂,不会;我就说:你往这一站你就看懂了,会打了,我这十来年都干什么了?一种规则是针对一种运动的特点来制定的,有所允许,就必须有所约束,无所谓好坏。
在论坛中看到周正老师在“2011年7月5日~6日青岛进行的门球新规则培训”录像,其中周正关于09规则副则特别是对有关限双的制定过程的说明(不知真假),我有那么一点被忽悠了的感觉,规则的制定应该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事情,岂能儿戏?时间再紧也不应该草率;况且即便事情真是那样,有必要做说明吗?现在对11规则也有很多的争议,我怀疑是不是也是因为“时间”仓促的原因?
单就附则的“二”而言,有什么不好圆的?还圆了个“鸡蛋圆”?要我说没有什么不好圆的:限双的规定就是那么定的,而且是放在附则的,已经注明“以下规定可以在各类比赛中试行”了,您觉得可以用,就在您那个地方的比赛中使用,您觉得别扭,您完全可以不用。规则如果要让所有使用它的人都说好的话,您的这个规则就甭定了。而且我认为周正老师总结的“一摸二炸”、“借门过度”等是应对附则‘二’最好的打法,不是“鸡蛋圆”,是真正的圆。倒是其中“取消该队员以后的权利”,我觉得应改为“取消闪击权和续击权”比较合适。只要符合此类运动的规律,规则怎么定,我就怎么应对,没有那么多可争论的,人们也不要太吹毛求疵了。
另09规则第十五条三款,“同时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时”,我觉得不对,闪击权和续击权能同时获得吗?听说11规则为了简化闪击阶段犯规后的处理,对闪击犯规后自球不分阶段都要放到界外,但对他球的处理要分三个阶段分别处理,我认为这样对闪击犯规后的处理并没有简化。大家看:按以往的规则,闪击第一阶段,是从自球和被撞击球停止开始,到放球前,比如我捡起被撞他球、踩自球准备放球时犯规了,自球放到界外很好处理,但他球要恢复到停止时的位置就会出现难度了,很多时候就记不清他球停止时的位置了,这是一个难度;再就是闪击成功和闪击失败(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界定,闪击中自球脱脚是在闪击成功时脱的脚还是闪击失败时脱的脚,裁判员最不好判定,而且门球的其他犯规行为都可以做演示,唯独这一犯规行为就很难演示,因此我认为对闪击犯规的处理并没有一丝的简化。
至于门球的发展,关键是打门球的人的发展,发展门球人确实不好办。我认为并不是门球规则制约了人们的参与,而是现在可供人们选择娱乐的方式太多了。您说现在可供人们娱乐的活动种类有多少?特别是网络游戏,不知有多少人在电脑前窝着呢。说打门球的人少了,打篮球的人越来越多了吗,过去篮球打的好的人现在也大腹便便了,打不动了;踢足球、打排球的人呢?不是同样也不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前那三十多年内的人多了吗。我们现在呼吁人们都来参加打门球,有很多人在呼吁人们去参加打网球、打羽毛球呢,照样效果不太好。另外制约门球运动发展的原因还有就是:门球比赛不能在电视频道转播,如果把300平方米的场地放在电视里,场上的球号是决对看不清的,播出来有人看吗。这样就不能走商业化发展道路,门球的知名度就上不去,固然也不好发展壮大了。我想中国门协应会同国家体育局、社体中心参照建国初期如何开展各种活动的经验(其中一点就是硬性规定中型以上单位、居民社区都要组建门球队),不然的话参与这项活动人只能越来越少。
(稿件来源:《门球周刊》总第135期5版专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