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董振山

不抬脚怎么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1 1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12-21 11:51
裁判员不是婆婆,没有用的话不说,球停稳计时就对了。您不按照规则裁判,肯定对罪一方!可能心想嘴不说而 ...

判员不是婆婆,没有用的话不说,球停稳计时就对了。您不按照规则裁判,肯定对罪一方!可能心想嘴不说而已。
  泰斗啊!关键是“抬脚”  :可能忘了,可能兴奋得意忘形了,他就是忘了抬脚,你说“球停稳计时对了”,这句话在哪里呀?学生请教老师是在哪本规则里,第几页?
  话又说回来,和谐门球,门球和谐 是主题。不对就再批评!谢谢!

点评

请看27#、34#楼,这应该是依据吧。最好看看专家怎么说的。当然不能迷信专家。 您想吧,如果不抬脚不犯规,那么,我一直不抬脚拖延时间,这球还打不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1 14:09
发表于 2012-12-21 14: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2-12-21 12:15
裁判员不是婆婆,没有用的话不说,球停稳计时就对了。您不按照规则裁判,肯定对罪一方!可能心想嘴不说而 ...

请看27#、34#楼,这应该是依据吧。最好看看专家怎么说的。当然不能迷信专家。
您想吧,如果不抬脚不犯规,那么,我一直不抬脚拖延时间,这球还打不打了!
发表于 2012-12-21 15: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解读(十)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级裁判员  周正
《门球之苑》第10期P23。
三、闪击的概念
续击权:待闪出去的球停稳、出界或撞柱,击球员获得闪击权。
多说一句,获得续击权的概念中除去被闪击的球停稳一项以外,其他两项撞柱和出界与闪击成功的概念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一旦被闪击的球出界或撞柱,裁判就开始计算下一个10秒,不管你踩球脚抬起没抬起
《2011规则》解读(十一)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级裁判员  周正

《门球之苑》第11期P17。
最后一段。
说起抠字眼,我经常有这样经历。我也认为规则中闪击成功、闪击完成和获得续击权的定义还不够精确。比如说我把他球闪击出去30厘米,他球停稳了但我还是没有抬脚。没有抬脚闪击就没有完成呀,可球一停稳就要开始计算10秒,管你抬脚没抬脚,到时候我就判你超时犯规。你说说,这边闪击还没有完成,那边续击权就开始了,这看起来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呢?如果将来规则能改变为“闪击过程是从抬脚获得续击权时结束”那就没有上述争议了啦。
当然那是后话。目前国际规则、国内规则都规定闪击过程是从抬脚时结束。这就是规定,我们必须执行。
以上是原文转抄。从专家解读的意思来看,目前的规则条文的含义就是以球停稳开始计时。必须执行。但是,规则问题,待以后修改,那是后话。
发表于 2012-12-21 18: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规则规定,被闪击的球停稳,到抬脚,闪击过程结束。本案:该队员不抬脚,为什么不抬,若是故意,就应判妨碍比赛。
发表于 2012-12-21 22: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幸福爱家人 于 2012-12-21 22:38 编辑

       {:soso_e100:}{:soso_e100:}{:soso_e100:}{:soso_e163:}老师晚上好!出现这种现象好处理啊!只要击球员把球闪击出去后,超过10秒不把脚抬起来,就直接判,超时犯规不就的了。如果是有意托时,应该给重法。祝老师及您的家人:冬安大吉!{:soso_e189:}{:soso_e189:}{:soso_e189:}{:soso_e163:}

点评

有人说10秒判罚不妥。  发表于 2012-12-22 06:52
判处要有依据。  发表于 2012-12-22 06:47
发表于 2012-12-21 22: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意拖时行为,应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2 06: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2-12-21 12:15
裁判员不是婆婆,没有用的话不说,球停稳计时就对了。您不按照规则裁判,肯定对罪一方!可能心想嘴不说而 ...

就因为没有抬脚的明确规定,才有争论。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2 06: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12-21 15:14
《2011规则》解读(十)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级裁判员  周正
《门球之苑》第10期P23。

请看23页续击权,闪击时的续击权获得要满足:1,场内球静止。 2,闪击完成。专家的说法符合规则吗?
发表于 2012-12-22 10: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抬不抬脚,何时抬脚,应不应判、怎么判......等问题,依据《2011规则》都是一些很微妙的问题!恐怕专家、学者、中国门协的头头脑脑、我们这些普通门球人都难以说清楚!
    请看下面这张《闪击》分解图:
     
     “闪击”——指的就是踩、放、击,一共三个动作。至于闪击成功与否,那是另外一码事。
       “闪击完成”——我理解:只要你完成了如上三个动作,就算完成了。与“闪击成功”不能相提并论。
      “闪击成功”——他球移动10厘米、出界、撞柱。
       “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问题就出在这个“闪击过程”的定义上,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特别是最后那一句,画蛇添足、纯属多余。极易引起误解、分歧,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关于抬不抬脚、应不应判、怎么判的问题,我的理解是:不能一概而论。
     一、闪击成功后,抬脚的时机很多,图中我只画了4个(A.B.C.D),实际上在A--C,C--D之间的任一时机都可以抬脚。
     二、按“闪击过程”定义的最后一句理解:可以说成“抬脚”应包含在10秒内;也可以说成“抬脚”不包含在10秒内。
     三、有时撞击了数个他球,但静止后距离都很近,我们通常都是闪击完第1个他球,待其停稳后,不抬脚就直接捡拾第2个他球进行闪击。......依此类推。这要按《规则》去抠:不抬脚就意味着第1个他球的“闪击过程”还没有结束,怎么能进入第2个他球的“闪击过程”呢?
     不抬脚怎么判?我的看法是:一、不能判。因为“闪击完成”指的是你要在10秒内完成踩、放、击的三个动作。赛场上的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是这样办的——只要你在10秒内“击打了自球”(即“闪击”了),裁判员也就不再计时了,因为“抬脚”不在10秒内。二、要判。你什么时候(如图A--D中的任一时机)抬脚,我不管你。但是,第1个被闪他球一静止,我就开始第2个球的10秒计时,只要你在第2个10秒内完成对第2个他球的闪击,我就不管你。哪怕你不抬脚占去了5秒、3秒......,但在10秒内你能完成对第2个球的闪击,我只能佩服你动作快!当然,到8秒时我就要按《规则》规定,报出8秒、9秒、10秒、犯规!这种“犯规”只能发生在第1个被闪他球静止之后,因为已经进入了对第2个他球的“闪击过程”,所以判“闪击过程中犯规”,自球要拿出界外。
   个人看法,不一定对。

点评

我与赵老师的意见相同,但是,我解释的不详细。我理解反方的意见是,既然闪击过程没有结束,为什么要计算时间啊?规则没有直接条文说球停稳就开始计时啊?规则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周正老师已经表态规则有问题了,只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2 19:02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2 14: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 发表于 2012-12-22 10:36
抬不抬脚,何时抬脚,应不应判、怎么判......等问题,依据《2011规则》都是一些很微妙的问题!恐怕专家 ...

谢赵老师参与。此案例难办是规则本身的问题。
发表于 2012-12-22 19: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 发表于 2012-12-22 10:36
抬不抬脚,何时抬脚,应不应判、怎么判......等问题,依据《2011规则》都是一些很微妙的问题!恐怕专家 ...

我与赵老师的意见相同,但是,我解释的不详细。我理解反方的意见是,既然闪击过程没有结束,为什么要计算时间啊?规则没有直接条文说球停稳就开始计时啊?规则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周正老师已经表态规则有问题了,只是现在应该如同赵老师详细解释的判罚意见执行罢了。(周正老师还建议更改为“闪击过程是从抬脚获得续击权时结束”,那就没有上述争议了。我对此更改意见持有异议!!!应该不要提“抬脚”。闪击成功后,他球停稳时结束。这样,把抬脚犯规放在闪击过程之外犯规就行了。
发表于 2012-12-22 19: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阶段超时犯规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3 06: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12-22 19:02
我与赵老师的意见相同,但是,我解释的不详细。我理解反方的意见是,既然闪击过程没有结束,为什么要计算 ...

周正老师还建议更改为“闪击过程是从抬脚获得续击权时结束”,那就没有上述争议了。
这样规定有两个问题:一,未解决抬脚的限时。二,与续击权的规定要场上球静止不一致。
发表于 2012-12-23 09: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击球员。。。闪击到最后阶段。。。不抬脚。。。如被闪球已经出界。。。或在场内停稳时。。。就开始10秒计时。。。如超时。。。就判他闪击犯规。。。(11规则)。

点评

欢迎参与!  发表于 2012-12-24 06:30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