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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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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举例说明我的观点吧。
5球在三门前撞击10球,击球员用10球闪带一米外4线边上的8球,10球8球刚出界,自球从击球员的脚下脱离。主裁认定:闪击成功后,10、8两球移动有效,自球拿出界外;副裁认为:这是由于闪击力度大造成的自球脱离脚下,认定闪击不成功,应将10、8两球恢复原位,自球拿出界外。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答:主副裁的共同意见是自球拿出界外,不同意见是被闪击的他球移动有效还是恢复原位?规则规定: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如下处理:1、犯规发生在放球前,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2、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根据规则的规定,我们只需看自球脱离脚下犯规,是发生在放球后,还是发生在闪击成功后,弄清这个情况,问题就自然明白了。何为闪击成功?规则规定:(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根据题目中叙述的情况,“击球员用10球闪带一米外4线边上的8球,10球8球刚出界,5球从击球员的脚下脱离”。就是说被闪击的10球是在移动离开自球100多厘米后自球才脱离脚下的,根据闪击成功与否的标准,应该认定是在闪击成功后发生的犯规行为。所以,我同意主裁的处理意见,被闪击的10球8球移动双出界有效,自球拿出界外。
至于有些同志说的:“由于闪击的原因造成的自球脱离脚下为闪击不成功,由于抬脚的原因造成,它球移动有效”的观点,在09规则时还是查有依据的,而在执行2011新规则时是查无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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