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规则13 裁判手势、站位之议 门球裁判手势、站位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繁琐、花架子、不符合场情等不足之处,应当予以改进。以符合“准确规范、及时果断、指向正确”的要求。 对手势、站位的改进思路是:尽量简捷,统一标准,原则上不用双手手势;不用两动手势;应当定向的站位釆模糊定向,其他情况原位宣判。 修改之处,具体如下: (二).比赛开始——取消“第一动、第二动”。面向击球员,手臂伸直,手成立掌,指尖向前,从自然下垂位前举90度(水平位),掌心向前。 (四).过门得分——取消“第一动、第二动”。面向球门,手臂伸直,手成掌,从自然下垂位侧举90度(水平位),指向球过门方向。 (五)撞击——取消“第一动、第二动”。面向撞击点,手臂伸直,手成剑指,从自然下垂位前举45度。 (注:原第一动是犯规手势,第二动改为撞击手势,易生岐义,也很繁琐。2.剑指表意两球相撞,且手势较单指优雅。3.“指向撞击点”因跑位不可能准确无误,这一“指”,动作前后左右可偏差很大,所以统一成45度,有利裁判员标准化练习。) (八)中柱得分——改为“撞柱得分”动宾词组才符合逻辑。与“过门得分”相统一。手势改为——面向中柱,手臂伸直,手握拳伸拇指,从自然下垂位向正前方上举180度。 (注1.原双手势为V形,与“满分” 配合,可理解为圆满结束之意。现上不封顶就不符合场情了。2.拇指表意赞赏,又可代表完成一“正”得分。) (十)界内球——取消“第一动、第二动”。 手臂伸直,手成掌,从自然下垂位向侧举45度。 (注:原规定“面向场内”不符合场情,此时裁判员应该是面对边线,要求“面向场内”要有180度转,规范动作要有两动,太费时。取消“面向场内”规定,即是原位宣判,更实际。) (十一)暂停——面向记录台,手臂伸直,(右)手成掌,从自然下垂位向(左)上侧划弧,举至(左)胸前,掌心向下,小臂持平。 (注:原“面向记录员”改为“面向记录台”因主要是告知记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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