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谈家庭与门球竞赛规则
一个家庭随着时间的流弛,更新换代、可用可不用的、没有继续存在必要的东西,日积月累、不断增多,没有一个好的家庭主妇精简持家、不断打理,也会感到家庭是乱糟糟的。
门球运动何尝不是如此。
门球竞赛规则从2004年的36页,发展到2009年44页、2015年的47页、直至2023年的55页。
年年修规、甚至都有人喊出要精简规则的呼声。
为什么会这样?
缺乏、涌现出一个好的当家人。
中国的经济要搞改革开放,就必须打破原有的坛坛罐罐、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门球竞赛规则的改革、精简,何尝不是如此。
门球竞赛规则精简: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对不必要的内容与环节进行大刀阔斧的进行删改,才能做到。光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缝缝补补做法。是完全无济于事的。
我记得:门球竞赛规则有一条非常惊醒的规定(见2023规则第44页)。
触球犯规: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场上球,为触球犯规。
【2004门球竞赛规则是这么写的:击球员因非规则允许的原因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说明:任何一位只要学习过几年门球的人都会明白:
击球员: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触球。
1、开球时的拿球、放球,可以触及球。
2、在闪击球的过程中,允许:拿球、踩球、放球、闪击球,还包括:允许击球员踩球的脚从自球上移开。
裁判员:正常情况下,也不允许裁判员随意去触及比赛场上任何球。裁判员也只有依据规则的规定,在【处理球的过程中】,才允许触及被处理的球。
但是在一种极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触及了场上移动球,只能是球移动到哪里?算那里。
备注:实践中经常还会发生一种裁判员触球的案例即
击球员闪击球出界,裁判员在未做出球出界的宣判时,却将球拦截在了界内。——此种现象,每每会引发争议。
多年来门球运动、一直有一种独特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现象,即:允许击球员以【妨碍击球或进门】的理由提出申请、裁判员就一定会去移开场上【合理合法】的站位球。
大家请一同来分析一下,【妨碍】的说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
一、首先分析开球【妨碍过门】的说法。
开球:是在开球区内放置、并进行击球。
开球区:有2米x1米的长度、宽度、面积的调节余地和余量。场上所有球都是【合理合法合规】存在的球,这其中就包括:停在一门7.5厘米之前的所有球。都属于【非规则允许的原因】,而能够允许触及的球。
2、击球员击球,本就应该根据场上态势,选择最合理、最合适的方式进行击球。
3、【申请移开球】的做法,其实自己给自己是选择了一条最难、最不好的击球方法。击球点、击球方向稍加改动,就根本不存在【妨碍过门】的现象存在。
试问1:击球员有什么正当的理由提出【申请】移开?
试问2:裁判员又为什么会批准?
难道只要申请、裁判员不看原因,就必须一律予以批准吗!这样的规则条款、不要也罢。这样的裁判员更是不需要!
二、界外球【妨碍】击球或闪击时,击球员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
被放置好的界外球,现在已经名正言顺的是:场上球了。场上球就应该有场上球应有的尊严!容不得任何人随意去歧视与污蔑。
所有球参加比赛,在比赛的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站位,都像个人私有财产一样,绝不容任何人来侵犯。
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不管在什么社会、不管谁当政当权、不管在什么时候,绝对是错误的、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门球运动难道还需要继续坚持与维护这一明显是:侵犯界外球、界内球合法权益的错误做法吗?
光这一项内容的修改与删除,就可以彻底打开门球竞赛规则瘦身的思路。
这样规则精简之路才能被彻底打开。
才能有利于:精简和突出规则核心内容与权威。才会杜绝许多华而不实内容的存在。
期望新规则:重点内容精准明了。规则相互之间关系自然延伸衔接。条条规则设置必要不牵强。规则用词用语统一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