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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19: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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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提的问题非常好,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又是一个体育道德问题。
一、有技术上的失误:我参加过一次大型比赛,到最后决赛时,双方打成平局。实行一对一发点球决胜。1号进一门冲二门未过,2号进一门冲二门未过;3号进一门力量太大,球速很快,即将出界时,被裁判员立即拦在界内(当时的规则是进一门出界不得分,按未进一门算),如果 裁判员不拦3号球,这时4球可以轻而易举地进一门而获胜。此时,白方提出抗议要求按出界处理,红方坚持挡在那里就应在那里,3球进一门有效。双方各持己见,争吵不休,场上秩序乱成一团,群众议论纷纷。这时裁判长出场向白方深深地鞠了三个躬,代表全体裁判员表示,承认拦球是一严重错误,但已成事实,无法纠正,希望白方给以谅解。在裁判长耐心诚恳的说服下,白方接受了裁判长的意见。继续发点球比赛。
二、这是一个体育道德问题:拦球有本人所为,也有他人所为,不管谁去拦球,其目的只有一个:把己方要出界的关键球拦在界内。这个问题在网上已经讨论过不止3次5次了,甚至更多次数 。讨论的结果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将被拦的球放在界外10公分处。如果是本人拦球,将被拦的球放到界外同时,自球也拿出界外。原因很简单,就是不能让故意犯规者获利,出现这种情况组委会有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以重罚。
妥否,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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