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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9 1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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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简化过一门的规定。
我提议:
一门的门前球与门后球的界定与二门、三门相同,即,以球门线区分界定。
成功过一门的情况下碰撞门前球以及门后球,碰撞结果有效(按照现行规则认定,不为撞击)。这样更改,裁判员没有复位的操作!保留现行规则的门前球允许申请移开(取消7.5厘米的规定,以球门线为准判定门前球与门后球)!
楼主提出过一门撞击门前球、门后球有效可以闪击我不赞同。另外,没有界定是否成功过一门撞击门前球的说明,如果没有成功过一门,撞击门前球有效就无法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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