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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社会部门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7 月 30 日-8 月 2 日
地点:老年体协门球场
二、主办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萍乡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萍乡市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1.五人团体赛
2.混合双人赛
3.单人赛
六、参加办法
1.参赛单位:各代表团。
2.团体比赛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 5 至 8 人。
3.运动员资格按市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门球协会 2015 年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
法》。
- 5 -萍乡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暨江西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萍乡市赛区门球比赛
2.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
阶段采用淘汰或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双打、单打比赛根
据报名人数和场地确定赛制(分组循环+淘汰赛,或直接采用淘
汰赛)。
3.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
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违者取消比赛资
格。大会提供比赛用球。
4.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器材供应商产品。
5.比赛在风雨人工草坪球场上进行。
6.团体赛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违反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
罚。
八、录取名次
1.团体赛、双人赛、单人赛均录取前八名,依次按 13、11、
10、9、8、7、6、5 计分,前三名分别计金、银、铜牌。不足 8
(队)人(含)减一录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队)按 8:1 评选,运
动员、裁判员按 10:1 评选。
九、报名、报到
1.各代表团纸质报名单必须于 6 月 30 日前送市十四届运动
会竞赛处,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1135881344@qq.com,报名
单以电子文档为准,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各代表团于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市体育局召开领队、
教练员联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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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交电子版免冠 1 寸照片办理参赛证,并出具第二代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赛风赛纪
比赛设监察委员会,按《萍乡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
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它
1.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的每人每项收取
50 元手续费。
2.运动员必须参加体育竞赛意外伤残保险,报名时将保单交
市十四届运动会竞赛处,否则不接受报名。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萍乡市体育局统一安排。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萍乡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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