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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比赛中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2012年三门峡市春季门球赛于4月24日至27日,经过三天72场比赛角逐,金银奖见分晓。四块金奖、四块银奖、其余的都是铜奖。比赛顺利进行,圆满结束。但是在这次比赛中,上场执裁的有些裁判员在检录后,一般都有主裁判要对比赛的两个队发表讲话,其中最常听到的就是主裁判要求双方比赛队员:“希望你们两个队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打出成绩打出友谊------。”我当时听到这样的要求觉得特别别扭。在比赛赛场还需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吗?”如果是友谊第一,互相谦让,还比赛干什么?比赛就是双方互不相让,你争我夺,打出成绩打出水平打出输赢,在比赛赛场何谈“友谊第一?”如果把友谊第一放在首位,而是把比赛放在第二,那就不用比赛了,都互相谦让、互相友谊就行了。我觉得这句话放在比赛赛场来要求双方队员,是不是有些虚伪?如果单讲友谊第一,那么我7号球击中了8号球,为了友谊,我不能把8号球毫不留情的打出界外,如果打出界外,那不就是不友谊了吗?所以,我觉得有些裁判在比赛前要求双方队员“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欠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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