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触球犯规
一、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触球犯规包括下列情形:
4.身上携带物(指与比赛无关的物品)掉下触及球。 说明 击球员的服装或佩戴的号码标识、眼镜掉下后触及静止球不犯规。 上面是规则原文,我的理解:先要明白4.关于触球犯规的大前提。1,必须是身上携带物,裤脚是穿在身上的裤子的极小部分,裤脚不是携带(是必穿)物;2,必须是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谁不穿裤子比赛,裤脚肯定是与比赛有关的物品;3,必须是掉下触及球,裤脚是不可能掉下才触及球的;4,掉下触及球,这里讲的是触及球,并没讲是触及静止球或移动球;5,说明必须服从大前提,不能超越大前提。 根据上述五点,结论:裤脚不是击球员的携带物、不是与比赛无关的物品、不是掉下触及的移动球,不能判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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