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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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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09: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20-2-18 13:46
此题,谁都知道这种局面的形成不合理,而且可以纠正,但规则规定碰裁判脚形成局面有效。
因此,老师提出的 ...

有些人为的规定,应该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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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规则更公平合理,我想听听认为规则不好者的意见,你认为怎样改才为好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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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0: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邯郸门球人 发表于 2020-2-21 09:16
有些人为的规定,应该改一改!

     为了使规则更公平合理,我想听听认为规则不好者的意见,你认为怎样改才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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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裁判员失误处理3,他和前面1,2 矛盾!  发表于 2020-2-24 08:02
谢谢老师的热情回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1 14:25
我认为此条规定取消就行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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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21 11: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0-2-21 11:12 编辑
中山明 发表于 2020-2-21 10:08
为了使规则更公平合理,我想听听认为规则不好者的意见,你认为怎样改才为好呢?

我认为此条规定取消就行了!请参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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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帖是“ 就让主裁判员行使权力判定不就行了”?请试想想,ー,如果裁判员是说碰到那算里呢?二,如果裁判员说这个10号球与8号球都不可出界呢?三,如果裁判员说这个10号球是应撞到附近1号球这里呢等等?由裁判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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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1: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20-2-21 11:11
我认为此条规定取消就行了!请参看24#。

  24帖是“ 就让主裁判员行使权力判定不就行了”?请试想想,ー,如果裁判员是说碰到那算里呢?二,如果裁判员说这个10号球与8号球都不可出界呢?三,如果裁判员说这个10号球是应撞到附近1号球这里呢等等?由裁判员判定的话,各方队肯定会有不同意见,争执ー定会很大,因为对被闪球的力度、角度、速度,甚至是球的位置(如靠近边线与门前门后),是难以计算的,因此,对这种难以预测的碰撞,用“碰撞到那里算那里”应是最优的方法,篮球、足球也是如此,他们也不会有疑议争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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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明老师,您忽略了,这个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十年九不遇啊,把这种条文取消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即使产生一次,就由裁判员酌情处理也就行了。队员服从裁判员判决也是规则的要求的,不应该闹事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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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4: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0-2-21 10:08
为了使规则更公平合理,我想听听认为规则不好者的意见,你认为怎样改才为好呢?

谢谢老师的热情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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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22 13: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0-2-21 11:49
24帖是“ 就让主裁判员行使权力判定不就行了”?请试想想,ー,如果裁判员是说碰到那算里呢?二,如果 ...

中山明老师,您忽略了,这个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十年九不遇啊,把这种条文取消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即使产生一次,就由裁判员酌情处理也就行了。队员服从裁判员判决也是规则的要求的,不应该闹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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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虎老师,你这种理解和认识就错了,闪10号碰到裁判员的脚再撞8号双出界这种情况虽是少有,但碰到裁判员的脚的情况却是常有的亊(尽管不多,但也有),怎样处理?规则“碰撞到那里算那里”是最优的处理方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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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2 14: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20-2-22 13:14
中山明老师,您忽略了,这个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十年九不遇啊,把这种条文取消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即使 ...



      泰虎老师,你这种理解和认识就错了,闪10号碰到裁判员的脚再撞8号双出界这种情况虽是少有,但碰到裁判员的脚的情况却是常有的亊(尽管不多,但也有),怎样处理?规则“碰撞到那里算那里”是最优的处理方法了,不单门球,就是蓝球、足球都是这样的。这不是随便制定的,而是经过国际篮联、足联公认所制定的,门球协会也认同。如果是有不同意见者,应提升到世界,不!应是提升到宇宙体育协会当主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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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取消了,裁判员可以按照碰到哪算哪里判定;如果再碰到静止球,将静止球复位,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的。反正产生的概率极小!就让裁判员这样判定,行使一次所赋予的权力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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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23 1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0-2-22 14:29
泰虎老师,你这种理解和认识就错了,闪10号碰到裁判员的脚再撞8号双出界这种情况虽是少有,但 ...

条文取消了,裁判员可以按照碰到哪算哪里判定;如果再碰到静止球,将静止球复位,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的。反正产生的概率极小!就让裁判员这样判定,行使一次所赋予的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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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虎老师,你说“碰撞到那里算那里”可保留,但再碰其他球,其他球就要恢复原位。这就会带来新的麻烦和规则修改了,例如:闪击超10厘米,撞到门框或中柱(与碰撞到裁判员脚ー样有效),但碰门框中柱后的移动还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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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3 13: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20-2-23 11:46
条文取消了,裁判员可以按照碰到哪算哪里判定;如果再碰到静止球,将静止球复位,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的。 ...

     泰虎老师,你说“碰撞到那里算那里”可保留,但再碰其他球,其他球就要恢复原位。这就会带来新的麻烦和规则修改了,例如:闪击超10厘米,撞到门框或中柱(与碰撞到裁判员脚ー样有效),但碰门框中柱后的移动还是有效移动的,为什么碰裁判员的脚为有效移动后,再碰就为无效呢?还是碰到那算那简单公平吧,且篮球、足球这些世界赛的规则也是这样,认为也是最优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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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主题帖子而言,⑧球出界合理吗?取消条文,就让裁判员处理,队员服从裁判不就行了,碰脚是特例,与碰门柱,中柱是性质不同的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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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23 13: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0-2-23 13:13
泰虎老师,你说“碰撞到那里算那里”可保留,但再碰其他球,其他球就要恢复原位。这就会带来新的麻 ...

就本主题帖子而言,⑧球出界合理吗?取消条文,就让裁判员处理,队员服从裁判不就行了,碰脚是特例,与碰门柱,中柱是性质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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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中柱是指未过三门的球反弹。  发表于 2020-2-2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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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3 16: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20-2-18 13:46
此题,谁都知道这种局面的形成不合理,而且可以纠正,但规则规定碰裁判脚形成局面有效。
因此,老师提出的 ...

此题,谁都知道这种局面的形成不合理,但规则规定碰裁判脚形成局面有效(即判⑩、⑧出界)。因此,老师提出的问题不修改规则是得不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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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按你意见修改,你怎样修改,请提个方案,谢谢。  发表于 2020-2-25 11:36
赞同老师的判定与见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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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25 11: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判定与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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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21: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合理的东西有不正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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