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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frcl-1418 于 2010-4-15 06:46 编辑
下午在《门球论坛》发表了一则“判罚无果之郁闷”的帖子,不少球友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但是,对心中一直所敬重的网友“装仔由”的看法,我却不能够苟同。他在帖中论道“听多数人的意见,按实际球判。因为是没有裁判的友谊赛;就不能太叫真按多数人的实际经验判;假设没有打到人的腿2号球能不能出界,根据球速凭多年的门球经验能判断出该球是否界外。如按你所说离边线还有半米远走的是直线就不可能出界。”
看后我在贴中回复道“白方10球员闪击2球时,位于一线、二线4米处,白方球员触球时位于二门一号位左右且距边线0.5米,也就是说2号球的运行轨迹走的是一条斜线,还处在移动中的球,出不出界或球不出界白球2停在什么位置,一方面是经验之谈,别一方面又是我贴中说道的,属于主、客观的意识范畴了。球友“轩辕门球”在门球论坛中有一篇《怎么判》文章,就是因为副裁判误拿起了还在快速移动的红球,导致白方认为是裁判故意失误而使红方受益,从而引发红方、白方、裁判三方的争执,最后比赛无法进行,不欢而散。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由于此,恰如10楼“剑出鞘”球友所说的那样,“无裁判的比赛嘻嘻哈算了”,所以当时红方没有执意要白方10号球员停杆,比赛继续进行下去了。我之所以将自己这段郁闷之事发在贴子里,就是想从门球规则方面,探讨一下,依据门球规则,此类球该如何判。”
也有球友在《门球迷》我的日志中评论道,我贴中所说的非击球员在场内触球情况不会发生,我一开始也这样认为,但细想过后,又不这样认为。我况且也来假设一下,假设我贴中的案例,白方队员撞击位于四线边压线8号球,前往2号前面呈阶梯式接10球进二门,力度过大出界,8号队员往球出界的方向退出场外,红方9号压线,轮及10号起杆闪2号球往我所说的位置送球时,正好碰到只差半米就退场的8号球员的脚。这也只是假设,在比赛临近几分钟时,双方为了抢时间,出棒均很快,虽说这种假设发生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假设一旦成真,这球又该如何判呢?
比赛就是比赛,执裁要实事求是。
如果裁判在门球比赛中,不懂规则,而是一味地按照“假设”这一“情理”来执裁,我想会引发门球比赛规则和门球比赛的紊乱。在刑事案件中,常常会发生情大于法或以情代法之事,但只是重罚与轻罚之区别。我想门球比赛,既然有规则,规则就是“法”,那就得按规则办事,不能以情代"法",以体现规则的公平、公正和执裁的严肃、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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