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则的规定有的不完全合理,值得研究。我认为,规定犯规并要进行处罚是为了使比赛能在公平的条件下顺利进行,这些规定一定要合理,但有的犯规就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定,如撞击后必须在场内球都仃稳才能捡球,就是捡静止球也不行,我觉得这定为犯规没有必要,因为捡静止球并不会破坏场上局面,也不损害对方、自己得利,而且可以节省时间,加快比赛进程,本来是好事却要受罚。捡动球判犯规是因为可能会破坏场上局面,因该球可能撞球、过门、出界等。如该动球不会造成场上局面的改变,捡了又何妨,建议此时由裁判员决定,在确定不会改变场上局面时可以宣布叫击球员捡球,可以省时。注意,此时击球员也获得了闪击权,10秒计时开始。无裁判员指令就捡球仍应判犯规。 规则对上述情况的规定该不该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