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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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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19: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要看表吗?
他要管时间到没有到吗?
时间没到和时间快到了判处要不一样吗?
请以上认为裁判有错的网友引规则回答一下。

点评

不要再狡辩了!我觉得你不像是裁判员说的话!场上执裁怎么呼号?怎么站位配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和非击球员对话吗,裁判员可以不按照裁判员执裁用语发令,而是像聊天一样去说话吗! 我再说一遍,这样的案例就不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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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19: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9-10-8 14:08
我认为这是编造案例,根本不会有这样的裁判员,也不会有这样的队员!也不会有楼主这样的实际案例!

讨论这种及类似的问题,毫无意义!因为:任何个案,不能代表全面,以偏概全的观念,是绝对错误的;
任何个案,不管是人为的编造、还是现实存在的个案,都不能证明带普遍性的问题;
任何个案,都不能说明规则的正确与错误;
任何个案,都不能证明全体教练员、裁判员、队长、击球员的对与错;
个案就是个案,个案不是全部,只能说这个个案应该这样处理才正确,不这样处理就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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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19:4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0-8 19:33
裁判员要看表吗?
他要管时间到没有到吗?
时间没到和时间快到了判处要不一样吗?

不要再狡辩了!我觉得你不像是裁判员说的话!场上执裁怎么呼号?怎么站位配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和非击球员对话吗,裁判员可以不按照裁判员执裁用语发令,而是像聊天一样去说话吗!
我再说一遍,这样的案例就不会出现,纯属杜撰编造案例!

点评

说人狡辩就是自己有理了? 说不会发生就可以不讨论了?你见过四球接触吗? 但是规则里提到了! 最根本的是你必须回答裁判的做法哪里违反规则,否则就不是讨论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8 22:13
你也回答不了我的提问!  发表于 2019-10-8 21:44
你根本提出裁判错在哪里!  发表于 2019-10-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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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22: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9-10-8 19:46
不要再狡辩了!我觉得你不像是裁判员说的话!场上执裁怎么呼号?怎么站位配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和非击 ...

说人狡辩就是自己有理了?
说不会发生就可以不讨论了?你见过四球接触吗? 但是规则里提到了!
最根本的是你必须回答裁判的做法哪里违反规则,否则就不是讨论问题。


点评

我发的跟帖说了那么多裁判员不应该违背规则的做法,就是说裁判员有错,错得一塌糊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0:32
此题的关键是红方的询问是否违规。请注意,红方询问的问题是是记分牌的记录是否有误,不是场上即时的状况、裁判员的判罚。我没有找到规则中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哪位能说清楚?至于题目是人为设计还是曾经真的出现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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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06: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0-8 22:13
说人狡辩就是自己有理了?
说不会发生就可以不讨论了?你见过四球接触吗? 但是规则里提到了!
最根本 ...

此题的关键是红方的询问是否违规。请注意,红方询问的问题是是记分牌的记录是否有误,不是场上即时的状况、裁判员的判罚。我没有找到规则中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哪位能说清楚?至于题目是人为设计还是曾经真的出现过,这不重要,《有问有答》中的题,大部分是人为设计的,比如10厘米、17厘米、9厘米这些数字,明显是“按需要”设定的,不是现场实际测得,而这些数字恰恰是问题的关键,我看很多人对此并没提出异议,且研讨的兴趣很浓的,不惜时间精力。怎么此题就没讨论的必要了。

点评

不是队员应该不应该问的问题,而是裁判员处理问题的问题,有问有答此题,就是裁判员错误! 至于你不感兴趣的问题,恰恰是规则的关键问题,专家解答错误都发现不了,还怎么正确执行规则!这就是不惜浪费时间必须讨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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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0:3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0-8 22:13
说人狡辩就是自己有理了?
说不会发生就可以不讨论了?你见过四球接触吗? 但是规则里提到了!
最根本 ...

我发的跟帖说了那么多裁判员不应该违背规则的做法,就是说裁判员有错,错得一塌糊涂!

点评

你应当懂得用规则说话!  发表于 2019-10-9 11:20
你有能力说具体点,裁判错在违反哪一条规则?  发表于 2019-10-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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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0:53: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9-10-9 06:30
此题的关键是红方的询问是否违规。请注意,红方询问的问题是是记分牌的记录是否有误,不是场上即时的状况 ...

不是队员应该不应该问的问题,而是裁判员处理问题的问题,有问有答此题,就是裁判员错误!
至于你不感兴趣的问题,恰恰是规则的关键问题,专家解答错误都发现不了,还怎么正确执行规则!这就是不惜浪费时间必须讨论的问题!请你还是回到你认为不感兴趣的那个帖子中,细细看看,耐心解答为好。
你这个主题帖子,如果问这个队员提问是否允许,我们可以继续讨论,否则,这个人为出的题目,不符合正常执裁理念,也不符合正常技战术理念,所以根本就不会发生这类案例!我理解你的意思是,三方用时不合理,用这样案例来说明裁判员能够影响比赛的胜负是不切合实际的,故讨论也就没有多大意思。

点评

5号是队长,队长询问记分牌的记录,何错之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1:52
5号是队长,不仅仅是击球员。  发表于 2019-10-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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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11: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9-10-9 11:53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9-10-9 10:53
不是队员应该不应该问的问题,而是裁判员处理问题的问题,有问有答此题,就是裁判员错误!
至于你不感兴 ...

5号是队长,队长询问记分牌的记录,何错之有?如果询问无措,回答怎么有错?

点评

我的跟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执场裁判员能够如此处理问题吗?还有,裁判员的配合,甲乙裁如何站位,主裁怎么掌握及时呼号!比赛接近尾声,有人指问裁判员看表了吗?难道裁判员不看表也听不到报时吗,在比赛敏感时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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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2: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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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4:2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9-10-9 11:52
5号是队长,队长询问记分牌的记录,何错之有?如果询问无措,回答怎么有错?

我的跟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执场裁判员能够如此处理问题吗?还有,裁判员的配合,甲乙裁如何站位,主裁怎么掌握及时呼号!比赛接近尾声,有人指问裁判员看表了吗?难道裁判员不看表也听不到报时吗,在比赛敏感时段,更应该谨慎公正保持整场比赛节奏一致性,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问题,主裁应该暂停的。讨论问题要看清对方的整体意思,更不要断章发问,否则,会让人无休止的重复跟帖!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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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5: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9-10-9 15:28 编辑

我的观点:
  问题并不存在于三方共同用时。
  问题完全出在一个没有现场执裁经验的主裁判员身上。
  是凡有经验的裁判员:应该都能够排除一切干扰、按照自己正常、正确的执裁节奏走。
  4号界外球一旦进场,主裁判员就应该及时呼叫5号。
  对方队长(兼5号击球员)在没有呼叫5号击球员击球时,提前询问5号球有没有过二门?完全是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行为。有经验的裁判员此时:应该及时呼号、而不应该立即予以回答。
  有经验的主裁判员应该坚持按照自己正常、正确及时呼号节奏,呼叫5号以后、先对于红方教练员干扰裁判员执裁行为予以口头警告、批评一次。让后再让记录员核对5号进门情况。才是正常、正确的做法。
  这样的操作程序、就不会出现现今场上的窘境。
  主裁判员如此这般的操作与处理,出现场上的窘境。完全丧失了最后白方6号本应该有一棒球、击打4号,双进门、得分,反败为胜的机会。
  窘境的出现,红方队长(兼5号击球员)干扰裁判员执裁计谋得胜,白方胜局、变成败局也只能听命。
  白方如果有再多的冤屈与不满,顶多也只能向裁判长、组委会提起申诉。
  申诉的结果:并不能改变胜负现状。是为了利于中国门球裁判队伍吸取教训、提到裁判员队伍排除干扰、正确执裁能力与水平的建设,起到一点亡羊补牢的作用。

点评

此题与裁判员的执裁经验毫无关系。如果队长询问不违规,裁判员就必须回答,用时为裁判员用时,先呼号,后回答,回答时,时间到,等于裁判员该用的时间没用,对双方都是不公正的。5号仍拒绝击球,完全正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8:48
你曾发表观点,呼号后不能稍等,现在却要先呼号后稍等, 请说明为什么?  发表于 2019-10-9 16:24
立即呼号,对,但是 《法》说: 2.呼号面向该号击球员,直臂前挥上举,并伸出手指,以指数展示所呼号数(6号以上,号数用双手做出),同时呼号, 这个面向的要求,对于原来都在三门前四线附近的主裁难道不要先找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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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6: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9-10-9 15:18
我的观点:
  问题并不存在于三方共同用时。
  问题完全出在一个没有现场执裁经验的主裁判员身上。

立即呼号,对,但是 《法》说:
2.呼号
面向该号击球员,直臂前挥上举,并伸出手指,以指数展示所呼号数(6号以上,号数用双手做出),同时呼号,
这个面向的要求,对于原来都在三门前四线附近的主裁难道不要先找到5号击球员,再跑到二门附近,再他呼号吗?
这个时间长短有规定吗? 主贴里的 主裁在呼号时机方面有什么错误?
裁判员要知道,能知道 时间还有几秒? 即使知道,不是要求前后一致双方一致吗?没有因为时间到就要加速的规定吧!

点评

正常执裁,④球界外,即使主裁站位甲裁位,那么,副裁此时应该在⑤球处等待站甲裁位,还应该向主裁示意⑤球位置,④进场还马上面向5号击球员呼叫5号!再跑位到乙裁位置。 烨鹤说的那样执裁是机械的作法,不可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0 11:22
此题是讨论性质的,双方及裁判员的行为对错,都决定于红方队长的询问是否合规。2015规则,把可询问的问题压缩到最小,对裁判员的判罚、场上即时状况,基本上都不可询问,按规则规定筛选,只剩下犯规后裁判员对相关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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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6: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0-9 16:12
立即呼号,对,但是 《法》说:
2.呼号面向该号击球员,直臂前挥上举,并伸出手指,以指数展示所呼号数 ...

烨鹤老师您好。
  您这个问题提得很对!
  您使我对于10秒击球用时计算时间,有了一个彻底、新的认识。
  呼号后、裁判员解答问题,所需用时如何处理?看来与呼号后即立即进入击球员10秒击球时间计时计算。
  实践证明是有矛盾、不妥之处。
  现在认为:修改规则应该有必要重点研究、完善之。
  (呼号计时特例:解答问题、处理问题可以属于一种例外;等解答问题、处理问题完毕后再开始计时)
  讨论问题、群策群力有益、有利,不能故持己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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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18: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9-10-10 06:35 编辑
萤火虫 发表于 2019-10-9 15:18
我的观点:
  问题并不存在于三方共同用时。
  问题完全出在一个没有现场执裁经验的主裁判员身上。

此题与裁判员的执裁经验毫无关系。如果队长询问不违规,裁判员就必须回答,用时为裁判员用时,先呼号,后回答,回答时,时间到,等于裁判员该用的时间没用,对双方都是不公正的。5号仍拒绝击球,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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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0 07: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0-9 16:12
立即呼号,对,但是 《法》说:
2.呼号面向该号击球员,直臂前挥上举,并伸出手指,以指数展示所呼号数 ...

此题是讨论性质的,双方及裁判员的行为对错,都决定于红方队长的询问是否合规。2015规则,把可询问的问题压缩到最小,对裁判员的判罚、场上即时状况,基本上都不可询问,按规则规定筛选,只剩下犯规后裁判员对相关球的摆放是否合规,可以询问。至于记分牌显示的得分情况是否可以询问,(过去的规则规定,记分牌和记录员的记录不符,以记录员记录为准)我是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既然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是自己怎么理解都行,所以,大家的答案都是对的。询问合规,则裁判员处理就合规,白方的意见就不合规;如果,裁判员认为询问不合规,不予回答,呼号,也正确。不存在偏袒哪一方的问题。因为此题如呼号,红方进攻还有5擦3奔三门,或得分,或带、顶6出界,也有一定胜算,甚至可能高分差胜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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