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 胆 建 议
门球竞赛规则如果一些内容,如果定位准确,便可以直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鉴于此、本人斗胆建议:将开球区与场区重合部分,向自由区外、平行移动10厘米。
有人可能会不屑一顾,认为你疯了。好好的规定、好好的球场,这么改能行吗?
行与不行?还是依据道理、依据长远实践经验作为判定好坏的判定标准。
建议的理由:
1、门球界外球的放置与运动,均有一个特别、明显的规定:必须将界外球放置在场外10厘米处、击打。
2、各类运动开球、有场内开球;也有场外开球。门球动开球属于场外开球。
场外开(发)球:自然应该遵循不得触及场区开(发)球的规定。否则要判:开(发)球犯规。门球运动也应该遵循球类运动这一通用原则。
3、门球运动的开球区与场区边线重合,虽然规定:击球员必须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开球。规则本身又允许、无视击球员将自球整体放置在比赛场区内开球的行为。
于是开球出现击球员尽量将自球投影触及开球区与场区边界线的极端做法。才会导致出现开球、放置球是否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规范、不规范,不可能留下任何证据,只能是裁判员说了算。
门球运动由于一些规定不合理、又是裁判员说了算,这样能不出现许多问题与顽疾吗?
4、开球、尚未进场的球,其属性就应该是:尚未进场的界外球。属于界外球属性的自球,开球、进场放置地点与比赛过程中的界外放置地点一致,才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不需要进行特殊的照顾与规定。
5、如果开球区由原来与比赛场区重合,平行向外移动10厘米。
那么开球不管击球员怎么放置自球,可以说:永远都不会出现放置自球、犯规的问题。
小修改、小举动,定位准确:能够一劳永逸、彻底解决大问题。
不修改、门球运动当然照样可以继续进行下去。
所以说是自己斗胆箴言、或许是多此一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