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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来峰 于 2019-5-31 23:16 编辑
很多老师在讨论一些门球规则的合理性和严谨性,但是他们还忽略了一些报名时的要求,比如:
1.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
2.必须携带一名国家一级裁判员;
3.必须入住组委会指定的地点;
4.参赛队员必须是XX周岁以上,XX周岁以下
5.参赛队员必须有医院健康证明
这些要求有的是否合适?有的是否应该规范一些呢?
1.统一服装:怎么才能算统一,是上身、下身、鞋袜都要统一还是上身统一就行?此外,这一条有必要吗?有些球队就因为这一条原本想报名,结果没有报。
2.必须携带一名裁判员,这种要求可以理解,但是这名裁判要执多少场?如果球队小组未出现,提前走人,那么随队的裁判可以走吗?此外,如果各队都带裁判,那么裁判员数量多了怎么办,如果很多球队宁可交裁判费不带裁判,造成裁判数量不足怎么办?。因此不如提高报名费,由组委会统一请裁判。
3.必须入住组委会指定地点,感觉这有点强制在某地消费的霸王条款。选择在哪里住是自由,与比赛无关。此外队中如果出现想住单间,或者出单但不愿意和陌生人合住怎么办?
4.参赛队员的岁数,如70周岁以下,如何算,只是简单地用今年减掉出生年,还是以生日为准?假如有队员在比赛期间过70周岁生日,那么可能小组赛他不超龄,但复赛他就超龄了。再有,70周岁和69周岁的差别有多少?有必要卡得这么死吗?
5.必须有医院健康证明。试问医院能随便开吗?如果开了证明,比赛中突发心脏病责任归谁?
因此,我觉得中国门球协会除了不断完善门球竞赛规则外,对这些问题也能够明确,使得好操作,也不给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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