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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2 1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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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19-3-12 18:43 编辑
针对闪击过程,认为获得击球权(续击权),还允许踩球,是天方夜谭、法理不容的事,我个人认为,这种观点过于严苛。 如遇近距离闪击他球撞柱或距边线很近闪击他球出界的情况,在他球撞柱或出界的瞬间之前,球员还有一个起身、抬脚的过程,我们能做到踩球的脚与球像弹簧一般立马脱离接触吗?可能有点困难吧。
我们不能将闪击过程中的踩球与其它过程的触球犯规混为一谈。闪击允许踩球,其它过程触球一律判罚犯规。另外,踩球时间门球规则并非没有限制,闪出的他球停稳后,10秒之内必须击打自球,有这种制约就足够了。至于抬脚的早晚,我们不必替他操心,也不必要求他球停稳之前必须抬脚。抬脚早一点,后续的时间就宽裕;抬脚慢,后面的时间就显得有点局促,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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