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虎老师,您提出问题,我斗胆发言。 目前规则,正如您、硒都、烨鹤老师所言,显然是有问题的。我觉得您的修改把“‘通称场内’改为‘通称界内’,重新明确‘场内’术语概念”是合适的。但我没有统计过规则有多少处使用了“界内”,都是什么情况,全部改过来是不是合适不搞确定。 一般来讲,界外球是死球。其他运动项目的界外球你可以踢一脚。但是门球不一样啊,经裁判摆放的界外球同界内球一样,是圣神不可侵犯的,任何触犯都是犯规(允许的除外)无疑。 问题在于,规则中找不到有些概念的解释。“场内”的概念在哪里?谈何重新界定啊!还有“有效移动和无效移动”,有效移动有概念,无效移动的概念呢? 还有我上贴中“场上”和“上场”,都是不同语境下用词,我觉得是改无可改的。但我赞同规则用语一定要规范,比如撞击、碰撞,接触、密贴等等。但规范用语不仅工程很大,需要很高深的门球专业知识,更要有相当的语文功底。而且还要有细致耐心的功夫,才能够做到规则前后一致,各方面都照顾到,其工作量不亚于重新起草一部规则。我曾经尝试过,但没做到。 但我试着重写写过规则。尽管很不完善,但完成了。 我对门球场地的定义是这样的: 一、比赛场地 门球场地是由人造草坪、天然草坪或沙地构成的平整的矩形场地。从内到外分为比赛区、限制区和自由区。在任一长边右侧1-3米处限制区内设开球区(见图)。 1.比赛区 比赛区为比赛时球允许运行区域,长20米,宽15米。 2.限制区 限制区为比赛时限制非击球员进入的区域,范围为比赛区外侧1米或0.5米区域。 3.自由区 限制线外围设立自由区,为参赛队员跟随场上自球的行走区域,大小不限。 4.开球区 开球区为比赛开始时击球员击球进场的区域,设在场地四线右侧1-3米的限制区内,与限制区同宽。
5.边线 比赛场地由边线围成,比赛区边线称比赛线,限制区边线称限制线。 有关闪击触球犯规: 3.闪击时身体、球槌或他球脱手,触及第三球为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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