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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8 1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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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地面要求平整(图1)。
如果作如下更改,即,规则中原“场内”术语都用“界内”术语说明;重新明确“场内”术语概念。这样对场外的界定便更加明确了。对于原规则闪击时捡拾球脱手掉下触及“场内球”,也就包括了界外球了。不希望再用“场上”这个术语了,没有实质意义。
1.比赛场地(通称场内)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界内)和限制区(通称界外),地面要求平整(图1)。
讨论:
1, 规则用到4个词: “界内”、“界外”、“场内”、“场外”
其中,界内、界外关系清楚,指,比赛区内外。
“场内”,目前的规则里指比赛区内,等于“界内”。
但是“场外”目前规则里指限制区之外。
这样的结果,限制区 既不是“场内”也不是“场外”。有点不恰当。
2,所以支持楼主的改进:
比赛场地(通称场内)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界内)和限制区(通称界外),地面要求平整(图1)。
共有11处“场内”要改为 “界内”。
3, 引发争议的闪击犯规(1),应一视同仁改为界内: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界内的自球和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因为我们这里是讨论术语的使用,不是分析规则的含义,或讨论修改规则。规则很明确,捡拾的球脱手碰撞界外球不犯规。如果认为要和身体接触界外球一样判犯规,那是修规意见,可以讨论和论证,但不是规则的原意,不能认为现规则就是那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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