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的规则,还没有这样的规定,(规则现在的规定是不压球门线即可,不要求离线超10厘米)但据消息灵通人士不经意透露的信息,估计可能要这样改了,即规定“球在球门线之前10厘米以上,经有效击打越过球门线,才得分有效”,以达到和闪击“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为闪击成功”的规定相一致。(因为这个10厘米为成功,是绝对不能改的,是金科玉律)
“不经意信息”来源于在本网针对我的帖子的某主题帖。
几天前我发一“请您判罚”的帖子,是想说明10厘米为成功的弊端。具体例子是在他球移动不足10厘米之前,造成的另外他球移动是否有效。10厘米为成功,成功“后”的移动有效,那之“前”的,当然就是无效了。这是明摆着的道理,并无“深奥”之处。我不是什么“名人”,但我绝对是“明”人,讨论规则,从来是就事论事,说的不一定对,但决无暗中的其他想法,要得罪什么人、讨好什么人、怎么说谁才高兴、谁会反对等等,那样太累。
我觉得我的估计不会错,如果规则将来不会这样改,像这样高水平的人是不会举出这样偷换概念的例子,来说明问题的。
等着吧,肯定这样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