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7-11-24 17:55 编辑
图片来源于《门球之苑》徐勋炳编辑。
看看文字稿:
1、关新国(河南 洛阳市)提供: 撞击他球后,击球员捡拾他球放脚下瞄向二角方向;闪击前教练员又让闪到四角方向,击球员重新抬脚,再捡拾起他球时使自球移动;后又不慎脱手落地,触及了附近的静止球。请问,如何执裁?他球放置的位置又在哪里? 答:这个案例涉及到规则中被删除的一个旧条款,即在15规则(含15国际规则)中取消了原“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为闪击犯规”的条款。现在闪击时,只要踩住自球后,就可以改踩改放了,即使改放他球时手触及自球,或重新抬脚,用手再捡起他球放置好,再踩住自球,均不犯规,造成球的移动只须复位即可。 本案中,击球员重新抬脚,造成自球移动,不犯规。但是“后又不慎脱手落地,触及了附近的静止球”,这就犯规了。因为改踩改放造成球的移动不犯规,是指自球与被闪的他球,而并非是场内其他球。因此,有上述行为仍应按闪击犯规中“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球和他球”来处理,即判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被触及的他球复位,被闪他球放在第一次放球的位置。 最后再多说一句话,15规则虽然取消了“改踩改放”条款,但大家切不要以为就可以随意地改踩改放了。因为行为上是宽松了,时间上则更紧了。你想想,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击球为止,有捡球、踩球、指方向、放球、击打等一系列动作,10秒钟的时间本来就够紧的,再加上改踩改放,若动作稍有迟缓,超时犯规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奉劝大家,慎用改踩改放!
2、宋贵(内蒙古通辽市)提供: 在沙土场地,用棒线拉的边线,场地不平。A队员在二门打成双杆后,用第一杆打三门前1号位压边线的B球,当A球将要撞击B球时,忽然一股风吹走B球,使其离线并出界,A球未能撞B球,但占了B球的位置。 问题一B球算不算出界?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题二A球算不算撞击B球?A队员还有几次续击权?为什么? 答:以上情况“百年不遇”,一般不会发生。但这个案例涉及到二个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一是由于风吹引发球的移动,如何处理?二是球的原位被另一个球占位,即发生“鸠占鹊巢”现象,如何处理?以上情况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只能由主裁判决定和处理了。按照规则精神,我认为由于风吹的原因引发球的移动,掌握的原则是,静止的球须复位;移动的球吹到哪儿(静止)算哪儿;对于“鸠占鹊巢”现象,处理原则是恢复原位球优先,再将占位球放置在与之行进的轨迹上,并与原位球接触(或贴靠)。大家一定记得09规则以前,在进一门后碰撞门后的球并占其位置时,也是照此方法处理的。因此,根据以上原则处理本案,应先将静止的B球复位,再将A球放在其行进的轨迹上,并与B球接触,但不算撞击(因没有撞击现象发生),仍保留A击球员的一次续击权。 顺便再说一下,这种“鸠占鹊巢”现象从理论上讲还有二种情况,一是开球时,进一门的球占据了原在门后不足7.5厘米另一个球的位置(不管此球是否临时移开);二是界外球进场时碰撞门柱并产生间接移动后,占据了原贴靠在该门柱旁另一侧球的位置。若真的发生,均可按以上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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