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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我认定的几个观点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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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沐风 发表于 2017-8-14 21:46
学习了,并且完全赞同!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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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火将 发表于 2017-8-14 22:04
由主裁在场上出自公心的去掌握。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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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新友 发表于 2017-8-14 22:23
由主裁在场上出自公心的去掌握。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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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甘夕阳无限好 发表于 2017-8-15 05:52
同意并赞同楼主的观点,比赛很适用!

           感谢老师的认同与支持!
        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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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7-8-15 12:02
完全赞同《硒都门球》老师观点。对于规则首先应是领会精神原则,灵活使用。生搬硬套,死路一条。任何规 ...

           感谢半闪利刀老师的认同!
        你的评判击中了XX人的要害,个别人为了面子还在嚷嚷,我不会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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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缘123 发表于 2017-8-15 13:40
拜读、学习并赞同!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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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老师的态度,对规则咬文嚼字的讨论是没完没了的。  发表于 2017-8-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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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秋竹 发表于 2017-8-15 00:08
同意并赞同楼主的观点,比赛很适用,我在执裁中为节省时间按三无呼号,受球友欢迎!

            感谢老师的认同,你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裁判员,向你学习!
        正确地执行规则,当然受球友欢迎。对个别人的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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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回帖,我要向您学习,对门球的热爱和块着的精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1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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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盐铁纤夫 发表于 2017-8-15 14:13
完全赞同《硒都门球》老师观点。裁判就那么一点小权威。如果连这个都必须死板板的。还不如取消裁判,用机 ...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死板板”嚷嚷,我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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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我们是讨论如何正确理解规则,在比赛中如何正确执裁,这才是正确出发点和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1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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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9: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7-8-15 19:44
感谢老师的认同!
        对个别人的“死板板”嚷嚷,我不理睬他!

       在网上,我们是讨论如何正确理解规则,在比赛中如何正确执裁,这才是正确出发点和观点。

点评

"讨论如何正确理解规则,在比赛中如何正确执裁"————对此,我也完全赞同!  发表于 2017-8-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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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20: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7-8-15 19:36
感谢半闪利刀老师的认同!
        你的评判击中了XX人的要害,个别人为了面子还在嚷嚷,我 ...

    《硒都门球》老师说得对,做得好。对那类人就是要不理睬,您越理来劲,他本身就不是本着网上讨论问题各抒己见、平等友善的原则,唯我正确、唯我独尊……他不同意的就是谬论,……,

点评

哈哈,为了门球执裁中的几个问题就用上“ 头可断血可流 ”了?不要动火嘛!都是网友,慢慢来说。  发表于 2017-8-17 13:55
头可断血可流,坚决不理他!  发表于 2017-8-16 14:52
本人有理由,有证据逐条评议楼主的观点,可是他和其他一些人都没有,都不能做到,只能说是“咄咄逼人”,“嚷嚷”的,因为找不出理由与证据来,所以只能是用“不理睬”来避开,沿着错误观点,自欺欺人盲从下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15 20:30
老师说得好,对“唯我正确、唯我独尊”的不讲道理者,是讲不出油盐的!早该如此——不理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1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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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清 发表于 2017-8-15 15:05
一直以来,我从不否定硒都门球老师的观点,也部分赞同老师的观点。只是出于对执裁的结果是否更具说服力的关 ...

            感谢老师一直以来的关注!关键老师关于呼号时机不能绝对化的论述,你以后会逐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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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7-8-15 15:09
硒都门球的观点对规则吃的较透,执裁经验也丰富。关键老师的解读我也听过,对更好理解执行规则很有用。
...

         球场轻风老师过奖了!
       我认为关键老师关于呼号时机的答疑,是经过认真思考后形成的,是对规则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有利裁判员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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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衣使者 发表于 2017-8-15 15:28
学习了,赞同老师的观点

             感谢老师的认同,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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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7-8-15 20:05
《硒都门球》老师说得对,做得好。对那类人就是要不理睬,您越理他越来劲,他本身就不是本着网上讨论 ...

            老师说得好,对“唯我正确、唯我独尊”的不讲道理者,是讲不出油盐的!早该如此——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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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2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7-8-15 20:05
《硒都门球》老师说得对,做得好。对那类人就是要不理睬,您越理他越来劲,他本身就不是本着网上讨论 ...

      本人有理由,有证据逐条评议楼主的观点,可是他和其他一些人都没有,都不能做到,只能说是“咄咄逼人”,“嚷嚷”的,因为找不出理由与证据来,所以只能是用“不理睬”来避开,沿着错误观点,自欺欺人盲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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