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7年3月30~31日在高安市举行,(3月29日报到, 4月1日返程。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江西省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高安市体育局、高安市老年体协、高安市门球协会三、比赛项目:团体赛(五人制) 四、参加单位:省门球协会会员单位。 五、参加办法: 1、各会员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参加,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7人,承办单位可多报1支代表队。 2、运动员为女性,年龄70周岁以下(194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教练员性别不限。 3、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由参赛单位自行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病险。 4、本次比赛限定25支代表队,名额报满后即截止报名。 5、运动队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参赛。自备队长、教练臂章和队员号码布。 6、本次比赛统一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擅自在会外住宿的代表队取消比赛资格。 六、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场地为20米×15米人造草坪球场。 3、比赛器具用球及球槌须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定的企业产品,球槌几何形状不限,但端面须是平面。 4、参赛队运动员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臂)章 5、比赛时只允许教练一人指挥,违犯此规则的按“妨碍比赛”处罚。 6、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赛分若干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决赛,取小组前若干名以双败淘汰附加赛决胜出前8名次。 七、裁判和仲裁 1、本届比赛各参赛队须带随队裁判1名,(具备国家一级裁判资格,年龄在65岁以下)。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2、裁判员执裁统一着装,自备浅蓝短袖上衣、白色长运动裤、运动鞋,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3、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由省门球协会选调;承办单位负责食宿、差旅费及补贴。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本次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或奖匾。 2、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40%比例评选,颁发“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奖”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1、报 名: 各参赛代表队报名表必须用(附件:电子版报名表)电脑制作,加盖公章于3月20日前发到门球协会和高安市门球协会的电子信箱。名额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江西省门球协会 通信地址:南昌市湖滨东路39号 邮编:330006 联系人:杨赣南 电话:0791~8105217(办) 手机:18970898715 传真:0791~8116731或0791~8104486 周亚明 手机:13803526105 高安市门球协会 通信电话: 邮编: 联系人:吴春金 手机:13979510826 2、报 到: 请裁判员(随队裁判员)于3月29日16时前到高安市凤凰国际在酒店报到。地址:高安市解放路凤凰广场(门球活动中心东侧30米),联系人:费经理,手机:15970587320 座机:0795-5727888 十、经费: 1、各参赛队在报到时缴纳报名费300元。 2、未带随队裁判员的参赛代表队需交裁判代聘费300元。 3、各参赛队食宿统一由大会安排。标准间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按三天480元预收并结算,中途不退款。 4、各参赛代表队差旅费、食宿费、伤病医疗等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7年全省女子门球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姓名
************************************************************************************承 诺 书 上列参赛人员在本次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或意外事件,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领队签名: 2017年 月 日 本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注:本表必须打印,领队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报名表方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