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4日—18日
2、地点:市财政局门球场、市供电局门球场。
二.参加单位
全市各单位及门球爱好者。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并且年龄女子在1941年1月1日(75周岁)至1961年12月31日(55周岁)出生,男子在1941年1月1日(75周岁)至1956年12月31日(60周岁)出生的市民均可参加。
2、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门球比赛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3、各单位(队)须自行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加办法
1、每单位限报一支球队参赛(性别不限)。
2、每个单位(队)可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5-8名。
3、参赛人员可自由组队,必须有队名。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5、报名不足三个队(含三队),取消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以及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2.报名不足10队(含10队)采用单循环赛,10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赛。分组比赛按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抽签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根据参赛队决定比赛办法。
3.比赛用具(球棒、号码标志、教练员臂章等)自备,各运动员使用的器材必须是中国门球协会公布允许使用的器材,否则不允许参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含8队)的减1录取。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
1、各参赛队务必于2016年6月3日前按规程要求将报名表(盖章)交至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
hbtyjxk2008@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可同《竞赛规程》一并从鹤壁市体育局网站市十运会专栏上下载。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报。
2、报名时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上交免责声明书。
4、报名时每队交纪律保证金300元,如无违纪现象,赛后退还。
八.比赛设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定于2016年 6月 13日下午3:30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赛前教练员、领队和裁判长联席会议,请各队务必按时参加。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公布、实施、解释、修改、补充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