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港城读哥 于 2016-4-26 18:04 编辑
关于对《威海市门球协会章程(草案)》等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位会员、球友老师大家好! 威海市门球协会成立大会将于近日召开,《威海市门球协会章程(草案)》等文件将在会上表决通过。为保证协会章程能够广泛吸取会员、球友的意见建议,体现会员、球友的意志,现将《威海市门球协会章程(草案)》、《威海市门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印发,请威海的会员、球友认真审阅,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提出。同时也欢迎威海以外的球友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所有意见建议威海市门球协会筹委会都持欢迎态度,并将认真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将认真及时采纳,确保按照章程把协会组织好、建设好、发展好,使之成为球友的家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络渠道向威海市门球协会筹委会反馈:邮箱:gao.jindu@163.com 。联络人:毛树明,电话:13406705521;王科苏,电话:15588427337。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16年5月7日。 威海市门球协会筹委会 2016.4.26
威海市门球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威海市门球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全市门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门球裁判员、运动员及爱好者,积极普及门球运动,促进我市门球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 本会接受威海市体育局业务指导和威海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威海市门球协会办公地址设在威海市菊花顶路1号310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 宣传普及门球运动知识,推动门球运动的发展; (二)开展门球培训,组织举办、承办门球比赛及对外交流活动; (三) 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门球教练员、裁判员进行管理。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本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 由本会常委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聘请名誉主席、顾问;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换届,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威海市体育局审查并经威海市民政局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或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本会的全盘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督导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 代表本会进行社会活动和友好交往交流。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门球工作年度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出本会内设机构和其他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意见,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 组织开展赛事与对外交流活动; (五) 组织开展门球专业方面的培训、学习、裁判、教练、报道、队伍拓展等; (六) 对需要提交本会主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提前拟定准本好议题,并及时提出会议建议,协助本会主席组织实施; (七) 处理本会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赞助;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内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威海市体育局和威海市民政局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修订后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威海市体育局同意,并报威海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交终止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协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威海市体育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威海市体育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威海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威海市体育局和威海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宜。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6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为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威海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威海市门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三条本会年度收支计划应提交理事会审定。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主席、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条本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主席审批。 第五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会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第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