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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烨鹤的奇文!请大家评个理:这是湖北省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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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 18: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怒气大,太伤身,真的不值!网友间相互探讨,共促门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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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看看后面的88#帖!  发表于 2016-4-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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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 19: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国家发表文件最后都有那吗一句话,如果各省制定的文件和中央的文件发生冲突的地方?要以中央文件为准。因为我们门球人会到各地去打球,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定那不就烂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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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看看后面的88#帖,我已深感欣慰!  发表于 2016-4-7 22:06
你说得对,可有人说“随便定个规定就可以比赛”,岂不是将门球当儿戏!  发表于 2016-4-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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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19: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棋乒羽 发表于 2016-4-2 11:12
好一个“四不”!一是不生气、二是不跟帖、三是不回复、四是不理睬。坚决执行。该干嘛干嘛去!浪费时间 ...

          谢谢老师的关注!
        我此主帖不是对规则规定方面的争议,是烨鹤利用我的主帖,无端生事攻击湖北省,我不得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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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06: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3-30 17:33
你说湖北省做了定论,尤其是已过三门的贴柱球问题,我认为是违反2015 规则的,因此我说,湖北省内部规定 ...

  “你说湖北省做了定论,尤其是已过三门的贴柱球问题,我认为是违反2015 规则的,因此我说,湖北省内部规定,我不干预,有错吗? 如果湖北省不是这个观点,那你就应当坦率的说,你传达有误,我也可以向湖北门协道歉。观点有分歧,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说话是不是实事求是啊。   到底是湖北省的不是?还是我的不是?
   你说的是事实,那么我持“不干预”的态度,如果你说的不是事实,那我是听信了你的流言,我向湖北省门协致歉。请你明白地回话!”

      上面是烨鹤文字,我初入门球圈,规则不大懂,但是看了这段话,我笑了。
     这伙计不知道天高地厚啊,自己把自己当大人物呢。
      “我可以向湖北门协道歉”,哈哈,你以为你是谁啊,自己把自己地位抬的真高。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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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2: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老师不要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湖北省裁判学习班我也参加学习了,我们湖北省陈华丽老师是拿着规则书一条一条的讲解的,她讲得通俗易懂,每个裁判员都是掌声阵阵,我当场在视频摄像,后来电池没有了,后面的没有摄录完。我专门问了陈老师三个问题。1是已过三门界外球进场贴柱,后一个又进三门球撞柱时,同时贴柱球被移动了,两球都得分,2是1个队员在闪击过程中界外飞进来一个球正好碰撞了被闪击的它球,而这个被闪击它球滚到哪里就在哪里,3是第二次进-门的球放置左边的什么地方最合理,她讲只要放在左边的哪条白线上,不一定规定在左上角,所以我认为湖北人还是已规则书为准,坚决维护,支持执行2015年规则的,不要把网友个人的论点强加(湖北人)怎么怎么的。因为中国门球网也是我们门球人相互学习的平台,可以对自己个人理解与看法言论自由,希望极少数人借这平台,恶意攻击,乱带帽子,不好,这样会伤身体,同时还希望以球为友,过好我们快乐的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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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向阳老师:你专门问了陈老师三个问题,其中之一:已过三门界外球进场贴柱,后一个又进三门球撞柱时,同时贴柱球被移动了,两球都得分。这说明硒都老师传达不准确。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争论。  发表于 2016-4-5 16:35
你传达的有关贴柱球规定与硒都老师传达的意思不一样。如果按你的意思,这场不友好争论就不会发生。  发表于 2016-4-3 14:46
微笑向阳老师,有必要落实下的是:一:已过三门的贴柱球,被一个已过三门的球撞柱,两球均可得分是吗?二:重新过一门时,不限放在“左上角”是对的,但是否有分放线内外沿呢?等待你的回答,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4-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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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3: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6-4-5 06:20 编辑
微笑向阳 发表于 2016-4-3 12:37
请各位老师不要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湖北省裁判学习班我也参加学习了,我们湖北省陈华丽老师是拿着规则书 ...

      微笑向阳老师,有必要落实下的是:一: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被一个已过三门的球撞柱,两球均可得分是吗?二:重新过一门时,不限放在“左上角”是对的,但是否有分放线内外沿呢?等待你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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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9:4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向阳老师,你搞错了没有?请你再问问陈华丽老师,一个已过三门的球贴中柱,被一个过三门的球撞中柱,两球都得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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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4 0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杰哥哥 发表于 2016-4-3 06:56
“你说湖北省做了定论,尤其是已过三门的贴柱球问题,我认为是违反2015 规则的,因此我说,湖北省内部 ...

       此人一贯作风是目空一切,自以为是多么了不起的“超级版主”、又是“技术专家”,所以这也批评、那也指责,想当门球的太上皇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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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4: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绿野牧童的意见:没什么必要争论。不如拿起球棒到球场上打几场球,出点汗来得痛快! 天黑到家当然可以上网。各发各的帖子,各谈各的体会。就是不要相互交锋,更不要相互指责!事实上是争不出谁对谁错的。只能是两败俱伤 。
      不同的观点,互相讨论,各抒己见,心平气和的。都是老人了,身体健康最重要。不要发火,发火肯定是不利于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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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看看后面的88#帖,我已深感欣慰!  发表于 2016-4-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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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6: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向阳老师:你专门问了陈老师三个问题,其中之一:“已过三门界外球进场贴柱,后一个又进三门球撞柱时,同时贴柱球被移动了,两球都得分。”这说明硒都老师传达不准确。这场争论真不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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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9: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争论到此为止吧!我不必提名,请各位老师不必将此事进行到底,因为这件事对于门球人来说太小儿科了,请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门球技战术和适应规则上吧!新规则规定:1、场内球在移动中碰撞了门和中心柱使贴靠在门柱的他球被间接移动,该球移动有效,其结果均有效。2、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贴在中心柱上(只有已过三门的界外球才能贴柱,因为界外球进场是没有任何权利的,所以不能得分。)被另一已过三门的场内移动球撞柱震开,已过三门的场内移动球撞柱得分,该球在接触中心柱的一刹那(得分)就已经是无效球了,随后所继续产生的延续力而造成已过三门的界外贴柱球移动也就自然无效了。3、球撞柱得分后待轮及该球再次过一门时,必须将自球放在开球区左侧端线上(以左侧端线外沿线为准),否则判过一门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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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非常赞同!  发表于 2016-4-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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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23: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头鸟版主说得非常好!很赞同 !门球人应把心态放宽一些,把姿态放高一点,为了健康快乐,不必过于记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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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6 1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一位德高望重的资深网友的回帖,作为本主帖的最好结束语,深感欣慰:

【我支持老赤马的帖子。

“专家”之所以在网上疯狂无限,目中无人,指手画脚,我说是狂人惯得。如果依然不痛不痒,轻描淡写,不采取措施,会后患无穷。
“专家”在网上发表许多误导网友的帖子,自己还厚着脸皮,自以为是,沾沾自喜,实在让人恶心。
“专家”在网上多次挑起事端,无中生有,嫁祸于人,拿不是当理讲,流毒甚广,害人至深。


谈到规则的修改与制定,我的观点是要理解这一班人,他们是门球运动的骨干,他们是在为我们服务,我们要感谢他们,不要说三道四横加指责,有问题是可以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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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11: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转圈去了,没上网。今回来,第一点开《请大家评个理》发现老叶不再发贴了!好,大好哟!又觉得少点什么。少点什么呢?学生又说不出来!
   不过学生认为:《2015门球规则和裁判法》出来了,全国各地的门球运动随着天气转温都开始训练竞赛了。全《中国门球网》上应该是轰轰烈烈的一片新景象!
   预祝各地门球运动如雨后春笋,活跃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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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鱼(王志)老师我们是多年的交往了。在官网杀鱼的〈天天问答〉为广大门球人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能量请点击〈中国门球网〉的旧网再点“专辑”他是第一,本人第五。本人很尊敬他!  发表于 2016-4-17 18:44
老师转圈周游玩得愉快吧!爱攻击人者不得人心,大概是老赤马、王志两位资深网友的“两炮”,将“技术专家”的金牌也轰掉了!  发表于 2016-4-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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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18: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版主不能走,更不能消失!
   本人虽然喜欢与其对着玩,那是他有很多的长处,在网络上的确是比本人强百倍!希望老叶(学生对老师的爱称——东北人最懂爱称)沉思后重新返回你喜欢的网络!欢迎老叶(他本不姓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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