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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8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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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6-3-8 16:09 编辑
不错,发展了。不过“过一门的宣判”是否也跟着改。如果改成由乙裁宣判,那就与规则“完全统一”了。甲裁观察击球动作,乙裁观察击球结果!想想是这理吗?
让乙裁也能有机的配合!克服“电灯泡”现象!
其实,门球观众,有的就是喜欢看门球裁判员执裁时的风纪和优美的姿态,对于击球员击球动作大都差不多。
什么叫《配合》?配合就是分担责任!如,当前全国大赛中的甲裁,那种“一跟到底”的跑动,实在有“喧宾夺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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