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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08: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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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两个地方叙述让人弄不明白:一、红方用完双杆指标。是指两个双杆指标?还是用完本次双杆的两次续击球权的指标?楼主在此处有含混不清之处。
如是双杆的两次续击权用完,则无续击权再过三门。而自球又过三门。说明是还有续击权,这样的话,应是指两个双杆指标用完。这与题目要求裁决无关系。
二、关键是续击过三门时,自球三门得分与否。这里又有含混。如裁判判过三门得分,又撞击他球(出界),因两次双杆用完,不再有双杆的两次续击权,但应有过门的续击权。如过三门裁判没判过门得分,那不是自球未过二门就是已过三门,不得分而撞了他球(又出界)也无续击权。
我这样分析,楼主要怎么裁决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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