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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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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击球权何时结束问题的讨论又开始了!
本题基于这样的两个判断:
击球员不小心或无意识地用球槌碰了自球,自球动了,随后击球员正式击打了自球。问裁判员应任何判处?
1,这是触动态球犯规,后续的处置大家都知道。
2,第一次触球后,击球员的击球权已经结束,碰球者已经没有击球权,不能再击球,当然就不是击球员,不是击球员就没有犯规问题,所以碰那算哪,碰球者退场。
这两种判罚那一个正确?关键就在击球员的身份什么时候结束。
我同意一缕阳光老师的意见:
我理解规则的含意应该是,自球无撞击、无过门仍在移动之时,击球权是没有结束的。只有自球无撞击、无过门而停止,才算击球权结束。
又:
自球在滚动时击球权是没有结束的,仍然是击球员。因此,击球员又击打自球,则是触及移动球犯规。
因此,门球之苑的作者没有错,“击球员”是一个称号,他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简单的以还能不能击球来衡量,击完球以后,虽然不能再击球,但是还是击球员,他可能会再获得击球权,他也可能犯规要按击球员的身份被处罚。只有在球停下之后,确认无过门、无撞击、无犯规,才失去击球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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