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计时初探 现行规则的计时方法,是造成门球比赛‘没看头’重要原因之一。因为规则很多规定都鼓励“慢”,慢则耗时。现行的“时间大锅饭”,区区30分钟,谁都想多占,都懂得慢比快要稳当,不易出错。所以,合法的慢,违法的慢,队员慢,教练慢,裁判员慢,形成整个赛场磨磨蹭蹭,慢慢腾腾的慢节奏。尤其是超时判罚不能有效落实,致使赛场纠纷不断,甚至大打出手,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出现全国大赛“双冠军”,警察赛场做调停的尴尬事件。 为了解决比赛节奏慢的问题,必须在时间的计法、使用上进行改革。最突出的是超时判罚的问题,尽管国际规则几次修规,一次比一次强化默记10秒的权威性,但强化的结果,却是越来越没有权威,形成目前裁判员不愿判、不敢判的严重局面,10秒超时犯规的规定情同虚设。它是赛场纠纷之源,门球人口萎缩、下滑的祸根,门球运动机体上的癌瘤!门球运动要健康发展,就必须彻底根除。而解决的办法只有摒弃默记法,改用计时器,以计时的准确性保障其权威性,别无他途。而用计时器,主裁每场就要按表至少120至150次,加上“回表”,次数还会更多,负担确实过重,裁判员难以接受、承担。出于解决超时犯规判罚的急切愿望,让我们来探讨一个新的计时方法——“累计计时制”。累累计计时制,说白了,就是双方总用时固定、包干,一方时间用完,不等打完整个击次,立即停杆,场上局面不变,另一方上场击球。 “累计计时法”的合理性。按常规想象,这一办法会是侵害主动方利益,有利于被动方的。因为主动方打球机会多,肯定用时多。是这样,但是,第一,主动、被动是有阶段性的,而且是不断相互转换的,如果全场主动方总主动,被动方总被动,那被动方即使在对方时间用完后,还有大量时间,也无济于事,因为剩余时间的使用是要设限的,(限时间或限轮次)不会不分情况,让你把剩余时间单方全部用完。所以,谁也不会一开局就选择“被动”。第二,从理论上说,因为技术有高低,战术有繁简,因此,时间的使用效率肯定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用时和得分,两者成正相关的必然。就是说,总用时少的 ,也可能得分多,总用多的也可能得分少。当网友安利提出此办法时,我担心二者必成正相关,就实地统计了按现行规则进行的十几场比赛的结果和各自的总用时,予以证实。统计结果显示,胜方用时多的场次,多于用时少的,其比例约为7:3。这说明,总用时少而获胜并非个例。再将“累计计时制”用于比赛,进行实地试验,结果,先用完时间的一方获胜、后用完时间一方获胜的都有,还有不利用剩余时间就已获胜的,即当一方时间用完时,得分却少于用时少的一方。现在还没出现剩余时间过多,足够单方打一个轮次的案例。第三,一项规定的合理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现行规则规定 ,每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实践中利用30分钟之外的时间获胜的场次,占相当大比例。全场比赛时间已经用完,可比赛仍在进行,得分还在增加,这就不完全合理(这一规定是为解决其他不合理而设,有一定合理性);主动方利用延时战术肆意挥霍公共比赛资源,“把时间打完就是胜利”,这个胜利并非靠技术取得,其合理性更该受到质疑。 化疗是有副作用的,但除掉了癌瘤,值得! “累计计时法”的优越性。 ——困扰多年的超时判罚难题,不复存在,从而减少甚至杜绝赛场纠纷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场上的慢慢腾腾,被紧张有序代替,磨磨蹭蹭不见踪影,球停等人,变人等球停,会使 比赛更好看; ——和新规则中‘得分不封顶’、‘康乐比赛打轮次’的规定相得益彰,进一步遏制“重控势,轻得分”的倾向,解决了比赛结果,双方得分都过低的问题。由于此法必须有计时员,迫使康乐型比赛,特别是平时玩球执行“打轮次”制,(打轮次的规定现在很少有人执行)从而减少纠纷,改善门球名声,对门球运动的发展,会有长远的积极影响; ——战术设计、实施会充分考虑时间“成本”,谋求时间利用的最大效益。双方都会珍惜每一秒,延时战术‘寿终正寝’,有效比赛时间增加,时间浪费降到最低; ——每场比赛时间30分钟的规定,能够落实,杜绝比赛时间以外的比赛。 “累计计时法”的易操作性。在没有有遥控功能的计时表之前,计时可由记录员兼任,不需另外增加裁判人员,有了遥控功能的计时表后,计时由主裁担任,这比默记10秒省事的多,计时表放于明处,大家都能看清,因此计时有绝对的权威性。一般情况下没有裁判用时,主裁呼号为用时转换的节点,呼号即按键,此停彼走。原则上裁判员须处理好场上的球再呼号,保障被呼号的击球员进场能击球,不等待裁判员处理球。如出现用时较多的场面,需用较多时间处理,则停表,为裁判用时。只要一方时间用完,立即停杆,不等打完整个击次,场上局面不变。之后,另一方单独打球。如何设限,是打一分钟还是两分钟,是打一个轮次还是打几个击次,须经实践后,确定较合理的“限制线”。 实践是检验质量标准。对此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试,试后便知其是否有研究、使用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