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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5: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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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1-12-16 17:53 编辑
裁判员发生错判,漏判,裁判员自己应该承认错误,向被错判方道歉,总结教训,加强学习!组委会和裁委会根据裁判员错判发生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对裁判员作出批评或其他处理,这都无可厚非.但要掌握容许人家犯错误,也要容许人家改正错误这一原则.
此次对双杆的误判,可能跟前段时间关于双杆问题的争议有关,几度限双的讨论,网友们形形式式的'限双'建议,全国各地大大小小赛事各种不同限双的比赛临时规定.这些弄得裁判员,运动员眼花缭乱.所以裁判员拿错了'黄历',球王争霸赛实行过的'只有击对方球才算双杆'的规定,还在脑子里留下条件反射.加上规则和裁判法的不容许队长教练再次追问,才酿成这个本来很容易解决的错判!
加强学习,像运动员认真打好每一棒球一样,才能避免出现错判漏判.
运动员懊恼,裁判员难过,组委会无法改变已成的现实......
裁判员的管理使用,包括奖惩等等,我没有深入学习和了解.没有发言权.
有网友说:
深圳中冠赛上裁判员说“过门后又撞击到他球才为双杆球”就是把自己的看法凌驾于规则之上的严重错误行为,并使永州队蒙受重大冤屈,使比赛失去了公正平,使规则失去了威严。
裁判员的一个错判,就是裁判员有凌驾规则的故意吗?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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