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5-3 21: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5-5-3 21:51 编辑
32#帖 还像个讨论的样子。
我原意逐条回答。
1,规则,竞赛行为的规范,有禁则止,无禁则行,有禁则不能这样行,无禁则可以这样行。讨论如何正确地执行规则,不用规则的规定“作理据” ,难道以各人的“想象”作理据?
没有不同意见,我很奇怪你的观点规则上有吗?怎么要求人家说话和规则一字不差,而自己却可以坚持规则上没有的观点?
2,规则里没有“球停稳呼号”的规定,完全能理解为“球未停稳可呼号”
我同样回你: 规则里没有“球停未停稳可呼号”的规定,完全能理解为“球停稳才可呼号”, 有什么不对? 这还不能说明你的推理不成立吗?
3,球停稳呼号真不会产生比赛矛盾吗?
球停稳呼号可能会产生矛盾,如你说的情况要是出现那也是规则的规定,没什么奇怪的,当然不能呼下一号。
4,球不停稳呼号,只要裁判员按规则的“四无”的规定和下一号击球员进场时场上球停稳的“原则”呼号,就不会产生矛盾,而且还可以加快比赛的节奏感,提高观赏性。
a,球没停稳怎样知道四无? 裁判有权按估计来宣判吗?
b,下一号击球员进场时场上球停稳的“原则” 这个原则规则里有吗?杜撰的吧!
加快比赛的节奏感,提高观赏性,谁要你加快节奏感和观赏性? 如果这个要求也成立,那么,击球员撞击后自球未停,他球已停就可以捡拾他球,闪击后他球未停就可以续击自球。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5, 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立即退场,此时即便球未停稳,裁判员按上述“原则”呼号,场上哪有“两个合法击球员”,哪来的“剥夺了还在场内的击球员资格”?
首先你在这里把呼号的时机问题的适用范围又扩大了,以前你强调你的球未停稳就呼号是有“界外球进场”和“击球员拖时10秒” 两个前提的,现在不需要了?很好啊,大家更加看明白你的主张和每个球场上的裁判工作是不是一致。对此,只要问一句,球没有停,怎么知道不会再由撞击,过门,出界,撞柱? 万一发生了如何处理?还要 重复提问,击球员撞击后自球未停,他球已停就可以捡拾他球,闪击后他球未停就可以续击自球。为什么不允许呢?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击球员不可以,为什么裁判就可以?
6 ,击球员击出的球明显无过门(已到门后位)、无撞击(已过他球位且前面再无他他球)、无撞柱(已过中柱位)、无出界(滚动时离边线还有3、5米),裁判员按上述“原则”球未停稳呼号,又哪来影响?
裁判的工作就是按已经发生的事实来判,不允许裁判按他的估计来判,即使裁判估计100%正确,也是违反原则的。所以球未停,三无的事实,没有发生,裁判无权宣判。则是很简单的道理。不对吗?
7, 过了一门,有可能出界,当然要等其出界后才可呼下一号。 我强调的是球未停稳可以呼号,但我并没有强调所有的球未停稳都可以呼号?
我奇怪,裁判在其他时候对球会不会出界,会不会停在界内都会判断,唯独过一门裁判不会判断了,如你所说变成毫无判断能力的傻子了。
8, 并没有强调所有的球未停稳都可以呼号,我并没有说不分情况、不分场合的一律球未停稳就呼号。
那好,请你列出一个可以呼号的情况清单,(当然都要规则条文有的)好让大家学习。
9,球停稳呼号、不停稳呼号,都是符合规则规定的,这才是既合规又合理的。很高兴你回答了“可以” 的 含义,请进一步说明哪些情况必须球未停稳就呼号,等停稳再呼号就是错的,哪些情况必须停稳再呼号,不等停稳再呼号就是错的。便于大家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