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缘来门球 于 2015-3-24 17:57 编辑
由于天气不好,很久没去门球场打球了,今天下午去球场一看,门球场十分热闹,球友们精神振奋,相互问侯,好一片和谐、友好场面!问侯过后,自由组合也打了几场球,感觉还可以。但球风特差,如其中一场球的红队,有一新队员撞击球后,在闪击时球棒击在脚上,球未击出打成哑炮犯规,白队义务教练同时也是位老队员就讲,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这位新队员就用脚将自球带出界外了。可红队有两位裁判发话了,击在地上,没撞着球,但球未动,不犯规,在打一下就行了,并叫这位新队员将自球拿进场放在它球处,从新踩在两球上闪击,完成了闪击和续击后退场。我的问题是:队员已退出场外后,又拾起球放置自球处,从踩自它球闪击,这样的案例,双方又有争议,裁判应如何处理,讲明白了,对新队员临场是有好处的,请指点。谢谢!可这两位与白队那位老队员理论一会,并讲这又不是正规比赛,何必搞那么认真呢······!此过程,这位老队员只是长叹一口气说:用这样的方法如何能帮一名新队员提高门球技能,如何传帮代,在球场上又如何自我约束、自我要求、球纪、球风,如何提高新队员临场发挥不出差错,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呢!门球事业又该如何发展,如此风气门委真该下重拳管一管了!使门球事业发展走向辉煌!(事例是真,但有可能没表述清楚,请见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