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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2-28 18: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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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缕阳光 于 2015-3-1 23:27 编辑
此帖,我想要说的是,楼主立题不够严谨。因为世界上,不是所有问题都能说的清处“对”与“错”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问题都是非“此”即“比”。既然如此,就不能把“对”与“错”和人联系起来。更不好问为什么“历史上又会如此这班?”,因为没有答案啊。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非常感谢几位老师积极参与讨论,开诚布公发表意见。通过前面的讨论,有一些方面的操作,比如计时表展示的数字、声音与裁判员的宣判,与2011规则规定之间的对应关系,认识比较接近。在两个问题上的讨论仍在进行中。
1、为了严格执行规则关于10秒的规定而引出使用计时表的必要性。
2、使用计时表的可能性。
这个问题与如何评估因使用计时表而工作量增加给执裁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如何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密切相关。
希望老师们,心平气和讨论问题,对事不对人。希望有相关实际经历、经验的老师,展示你们的聪明才智,以求得对一些问题相对好一些、相对接近的认识。找到相对好一些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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