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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判犯规?少数派立此为证,让历史去作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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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1: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4-12-27 17:44 编辑

                          为什么判犯规?少数派立此为证,让历史去作结论!
                   问题:自球撞击他球后,两个球相距不到1厘米,此时击球员想同时踩住自他球,可是他一边脚往下踩的同时又看了一眼教练员,没成想脚踩偏了,先踩上了他球,瞬间以脚跟为轴,翘起脚掌又同时踩住了自他球。这个过程裁判员看得清楚!请问是否犯规啊?      
         
       上面是 泰虎老师“击球员的行为犯规吗?”一帖,引出犯规(多数人)、不犯规(少数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争论。我是少数派,反对判犯规者(反方),我以规则为依据,从两个方面阐述不犯规的理由,立此为证,让历史去作结论吧!
       一、先弄清题意。根据楼主的题意,击球员的行为动机是踩两球,只是在踩两球时先踩到他球、但瞬间又踩到了两球,问这种行为犯规吗?
       二、我说这种行为不犯规。
       1,因为在规则中,是找不到犯规依据的,规则的第十二条击球犯规中没有,第十六条闪击犯规中没有,第十八条触球犯规中没有,裁判法中也没有。正方判犯规,只是一种推论,根本就没有规则条文的支持,这种没有规则条文支持的判罚,是不能成立的。
       2,什么是“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规则规定了闪击过程的六程序——捡、踩、放、移、击、抬,但又同时规定了闪击过程中允许的七种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当两球接触或贴靠(不接触)时,允许直接踩两球。这里的直接,应该是一种承接式用词,是对闪击六程序的补充。即,当两球接触或不接触时,击球员可以不捡球、不放球,直接踩两球(视为已放他球),省去捡(他球)、放(他球)、移(开手)三道程序。规则的本意也只能这样理解,不然规则为什么不写“踩两球(视为已放他球)闪击”,而要加“直接‘一词,这个直接一词,起到的是呈前启后的作用。绝不是什么第一次未踩到两球是直接、瞬间再踩到两球就不是直接。加之规则并没有对直接踩两球时只能踩一次的限制,即踩两次、三次,都是直接踩球,没有间接。所以我认为正方对直接一词的理解,是一种曲解。
       3,有的说击球员踩错球了(要踩自球)应判犯规。我说不是,因楼主说得很清楚,击球员是去踩两球的,不是去踩自球,也不是专门去踩他球,只是在踩两球时先踩到他球,但瞬间移动脚掌踩到两球。踩两球是规则允许的,说踩错球的结论不成立。
       4,有的说击球员违背了闪击捡、放、踩的行为程序,应判犯规。我说规则明明有不捡、放、移,允许直接踩两球的规定,正方说此违背程序应判犯规的结论也不成立。
        5,有的说该用手时就用手、该用脚时就用脚,该用手时用了脚就犯规。就楼主的问题,是用手捡(他球)也行、用脚踩(两球)也行的问题,击球员用脚去直接踩两球,不就是该用脚的时候吗,难道非要用手去捡、放、移后才行吗!
        6,有的说反正你不能先踩到他球,先踩到他球就是犯规。那么,请问:当两球接触或贴靠时,击球员踩 此两球时,脚掌先踩到他球、脚跟后踩到自球(是一次踩球),你能说他不是直接踩两球吗,你能判犯规吗!这种先踩到谁、后踩到谁的结论是如何准确无误地得到的?规则也没有规定直接踩两球时,必须同时踩或先踩谁、后踩谁的先后程序呀!
       7,有人说撞击后待闪击的他球脚不能触及。那么,专家们为什么解释“被捡拾的球掉下触到脚不犯规”?难道待闪击的球经手捡拾后,就变成不是待闪击的球了吗!被撞击后的球是静止球、但同时又是待闪击的球,即要由人的肢体接触的球。待闪击的球手能触及,脚当然也可以触及。
       8,有的说开球时只能用手放,捡球时也只能用手,不能用脚。是的,规则对开球时只能用手有明文强制性规定,但规则没有捡球时只能用手的强制性规定,人的肢体手能触及的球,规则并没有脚不能触及的规定,所以我认为用手扒一下他球可以,用脚扒一下他球也是可以的。


点评

支持,赞同。  发表于 2014-12-28 23:06
学习了!支特!   发表于 2014-12-27 14:39
解释的明白,非常到位,学习了!支特!  发表于 2014-12-27 13:09
发表于 2014-12-27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那天我想说一句:万一是万能脚呢? 硒都的看法我觉得是对的  要么在规则上明确不能先踩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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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2: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得既是,有哲理。有些的确是另行规定,代表的是局部,不能以点带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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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3: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的明白,运用规则到位,再加上一点,是针对被撞击的他球,就更明白了,学习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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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老师参与讨论,谢谢您的鼓励!我们针对的就是被撞击的球,应该是明白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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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7: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硒都老师你还真认真。你想能有结论?不要了吧!中国革命都胜利了,王明和张国焘也没有认为毛泽东正确。你的正确如何验证?点到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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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对与错,想说的就应说出来。是你的“精彩呈现”鼓舞了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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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8: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4-12-27 17:54
哈哈,硒都老师你还真认真。你想能有结论?不要了吧!中国革命都胜利了,王明和张国焘也没有认为毛泽东正确 ...

         不管对与错,想说的就应说出来。是你的“精彩呈现”鼓舞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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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8: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撞击后待闪击的球先踩不应犯规,手能拿,脚也能踩。正如3撞5,拿5时脚碰到5不犯规,规则没有说待闪击的球手能拿脚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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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讨论!马克里木老师用规则说事,有理有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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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问对于  否。讲出来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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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0: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歌声嘹亮 于 2014-12-28 01:24 编辑

捡拾是用手,踩踏是用脚。两个动词所用的偏旁已经说明问题,这可是幼稚园的小朋友都晓得的常识。如每条每款都要讲清楚大家都应该明白的常识问题,这部规则肯定比《四库全书》还重,背都背不起了吧!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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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讨论的问题,是泰虎老师帖中的问题,即用脚直接踩两球时先踩到他球,瞬间又踩到两球,犯规不犯规的问题。不是讨论先捡拾他球还是先踩他球的问题,请您先把问题找准!因此我认为您的此回帖无针对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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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好,既客观又有哲理.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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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师同意我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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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09: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4-12-28 00:44
捡拾是用手,踩踏是用脚。两个动词所用的偏旁已经说明问题,这可是幼稚园的小朋友都晓得的常识。如每条每款 ...

              我们讨论的问题,是泰虎老师帖中的问题,即用脚直接踩两球时先踩到他球,瞬间又踩到两球,犯规不犯规的问题。不是讨论先捡拾他球还是先踩他球的问题,请您先把问题找准!因此我认为您的此回帖无针对性。
       请问:直接踩两球时,不能用脚踩,而只能用手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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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09: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里木 发表于 2014-12-27 18:49
撞击后待闪击的球先踩不应犯规,手能拿,脚也能踩。正如3撞5,拿5时脚碰到5不犯规,规则没有说待闪击的球手 ...

      欢迎参与讨论!马克里木老师用规则说事,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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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09: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中峰 发表于 2014-12-28 01:18
分析的很好,既客观又有哲理.支持你.

          感谢老师同意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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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09: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哥 发表于 2014-12-27 13:15
解释的明白,运用规则到位,再加上一点,是针对被撞击的他球,就更明白了,学习了,支持!

          欢迎老师参与讨论,谢谢您的鼓励!我们针对的就是被撞击的球,应该是明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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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0: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撞击后待闪击的球先踩不应犯规,手能拿,脚也能踩。正如3撞5,拿5时脚碰到5不犯规,规则没有说待闪击的球手能拿脚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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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规。秋天枫叶老师的分析,符合规则的规定,有理有节,学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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