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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山雪

应判连击犯规还是触及移动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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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8: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9-23 17:40
我不把裁判法当法,裁判法只是裁判员的教材,不按裁判法执行,并不是错误的情况比比皆是。
例如:
1, ...

          我只说一句:如果只有《规则》、没有《裁判法》,门球竞赛更是“苍白无力”,也可以说,门球竞赛将是一句空话!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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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2: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提供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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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7: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9-23 17:15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可见犯规时 ...

您为什么去掉撞击和过门前的字?又把.......犯规后面的字改成之前?事实是出现犯规要处罚,可见此时仍是击球员,这个时字是不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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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我的意思是:规则的上述规定(红字)定义不准确。即规则规定“两无、三有”后击球权才结束,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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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7: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9-23 17:04
连击是“在自、他球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沿自他球中心连线方向击打自球撞击他球时”,产生的现象 ...

   连击是“在自、他球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沿自他球中心连线方向击打自球撞击他球时”,产生的现象。
您把易产生连击现象改成了产生的现象,变成了连击在裁判法中的定义,如按原文易产生连击现象还能叫定义吗?这样写只能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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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法是对规则有关定义的补充或具体说明。“连击”难道不是“在自、他球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沿自他球中心连线方向击打自球撞击他球时”产生的现象吗。  发表于 2014-9-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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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1: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门球门柱”等球友的观点,即此案例不是“击球犯规”。先说不是“连击”:连击是击球瞬间在惯力的作用下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本案的自球跑出10厘米后撞门柱再反弹回来碰到击球面,显然不是连击。再说为什么不是“触移动球犯规”,本案的击球员是触了移动球,但这时他(她)已不是击球员了,当然没有击球权也没有犯规权了(如果有意破坏场上局面可判妨碍比赛犯规),所以也不能判“触移动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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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连击犯规,也不是触及移动球犯规,你认为没有犯规?还是属于什么犯规呢?  发表于 2014-9-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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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7: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9-24 07:01
您为什么去掉撞击和过门前的无字?又把.......犯规后面的时字改成之前?事实是出现犯规要处罚,可见此时仍 ...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我的意思是:规则的上述规定(红字)定义不准确。即规则规定“两无、三有”后击球权才结束,那么,也可以这样理解:击球员击自球后,在自球出现撞击、或过门、或出界、或撞柱、或犯规之前击球权未结束,就应该还有击球权,还可以击球,因为击球权未结束,就是还有击球权,既然还有击球权,当然可以再击球(规则的本意是不能再击球的)。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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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要说规则有瑕疵也可以,要消除瑕疵,只能多说几句,改为: 击球员获得击球权后,有一次击球权。 击球员击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5 17:03
请写出你的表述方案来,供对比、讨论。  发表于 2014-9-2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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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6: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9-24 17:27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我的意思是:规则的上述规定(红字)定义不准确。即规则规定“两无、三有”后击球权才结束,那么,也可以这样理解:击球员击自球后,在自球出现撞击、或过门、或出界、或撞柱、或犯规之前击球权未结束,就应该还有击球权,还可以击球,因为击球权未结束,就是还有击球权,既然还有击球权,当然可以再击球(规则的本意是不能再击球的)。你同意吗?

同意,规则确实有语病,挥杆击球后到场上球静止时止,击球员是不能击球的。规则对击球权没有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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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3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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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7: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4-9-25 17:07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9-24 17:27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要说规则有瑕疵也可以,要消除瑕疵,只能多说几句,改为:
击球员获得击球权后,有一次击球权。
击球员击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宣告无新的击球权。
        1,自球出界,
        2,自球撞柱得分,
        3,击球员犯规,
        4,自球球停稳之前无有效过门,并且未取得闪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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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击球权的修改意见: 一、被呼号的队员称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 二、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结束,当自球成功过门并停在场内或出现撞击并完成闪击后,再获得一次击球权。否则,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5 21:33
我的修改意见,请点击: http://www.menqiu.com/thread-102735-1-1.html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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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20: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9-25 17:03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要说规则有瑕疵也可以, ...

              我的修改意见,请点击:
         http://www.menqiu.com/thread-10273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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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表述,使得后文有较多的修改,如过门、双杆等问题,后面不删,就重复,删了,那里就不完整,所以,这里只讨论击球权的结束为好。  发表于 2014-9-25 20:56
你的表述,使得后文有较多的修改,如过门、双杆等问题,后面不删,就重复,删了,那里就不完整,所以,这里只讨论击球权的结束为好。  发表于 2014-9-2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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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21: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9-25 17:03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要说规则有瑕疵也可以, ...

       关于击球权的修改意见:
         一、被呼号队员称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
         二、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结束,当自球成功过门并停在场内或出现撞击并完成闪击后,再获得一次击球权。否则,应立即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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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观点,击球员击球后已经不没有击球权,再叫击球员就不合理了,要在给一个名字才对。  发表于 2014-9-2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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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1:4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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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12: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这一观点,两种判法的不同是前者自球不拿出界外后者是自球要拿出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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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2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王/kuk 发表于 2014-9-27 12:40
我也支持这一观点,两种判法的不同是前者自球不拿出界外后者是自球要拿出界外。

感谢老师参与指点!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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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7: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9-25 16:09
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

         老师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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