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明天艳阳 于 2014-9-5 17:39 编辑
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门球协会 秀山县体育局 。 二、协办单位 秀山县老干部局 秀山县门球协会 秀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9月16日—19日在秀山县体育馆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报队不限。 (二)报名人数: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是一个基层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职工,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0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市门球协会会员。 (四)各参赛队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300元,非会员单位(队)交400元。 (六)报名: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单(附件1),字迹清楚,加盖门协印章,一式两份于8月25日前分别寄(送)市门协和秀山县门协。(注: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市门协地址:渝中区体育村33号市体育局转市门协,邮编:400015;电话/传真:63859290(办);电子邮箱: 394901588@qq.com。联系人:余晓琳(电话:15823514522)、洪洁(电话:13500331336)、胡廷敏(电话:15123957263) 秀山县门协地址: 秀山县老干部局转门球协会孔庆文收。邮编:409400。联系人:孔庆文 电话:13908277965; 需要住宿的参赛队请参考住宿信息表(附件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凡临时不参加或赛前因故要求更改者,按重庆市门球协会重门协字(2007)017号文件《关于下发重庆市门球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七)报到 各队于9月16日到秀山县老干部局报到。下午3点在老干部局会议厅召开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报到时交参赛报名费,同时交验身份证、会员证。 (八)各代表队必须统一运动装、平底运动鞋(穿布鞋、皮鞋及着装不统一者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按2013年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用具:球、棒、各队员号码标志、队长、教练员标志等自备,各队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可使用,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九、经费: 各队交通费、食宿费按渝发办(2000)18号文件回原单位报销。 十、仲裁、裁判长(员) (一)仲裁、裁判长由重庆市门球协会选调。 (二)各参赛队须选派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70岁以下)担任裁判工作,未派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200元,随队裁判员于9月16日上午8:30报到,报到时交验裁判员证、身份证复印件。9︰00学习,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各裁判员自带市里统一的裁判服、白色平底运动鞋及裁判用具等。 (三)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各队选派的裁判员费用由各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