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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比赛将在美丽的秀山县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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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6 2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门球协会  秀山县体育局 。
二、协办单位
秀山县老干部局  秀山县门球协会 秀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9月16日—19日在秀山县体育馆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报队不限。
     (二)报名人数: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是一个基层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职工,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0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市门球协会会员。
(四)各参赛队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300元,非会员单位(队)交400元。
(六)报名: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单(附件1),字迹清楚,加盖门协印章,一式两份于8月25日前分别寄(送)市门协和秀山县门协。(注: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市门协地址:渝中区体育村33号市体育局转市门协,邮编:400015;电话/传真:63859290(办);电子邮箱:394901588@qq.com。联系人:余晓琳(电话:15823514522)、洪洁(电话:13500331336)、胡廷敏(电话:15123957263)
秀山县门协地址: 秀山县老干部局转门球协会孔庆文收。邮编:409400。联系人:孔庆文 电话:13908277965;
严循敏 电话;13098706698  邮箱:913745899@qq.com
需要住宿的参赛队请参考住宿信息表(附件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凡临时不参加或赛前因故要求更改者,按重庆市门球协会重门协字(2007)017号文件《关于下发重庆市门球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七)报到
各队于9月16日到秀山县老干部局报到。下午3点在老干部局会议厅召开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报到时交参赛报名费,同时交验身份证、会员证。
(八)各代表队必须统一运动装、平底运动鞋(穿布鞋、皮鞋及着装不统一者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按2013年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用具:球、棒、各队员号码标志、队长、教练员标志等自备,各队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可使用,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九、经费:
各队交通费、食宿费按渝发办(2000)18号文件回原单位报销。
  十、仲裁、裁判长(员)
()仲裁、裁判长由重庆市门球协会选调。
     (二)各参赛队须选派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70岁以下)担任裁判工作,未派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200元,随队裁判员于9月16日上午8:30报到,报到时交验裁判员证、身份证复印件。9︰00学习,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各裁判员自带市里统一的裁判服、白色平底运动鞋及裁判用具等。
     (三)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各队选派的裁判员费用由各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报名表及住宿参考表
      

 楼主| 发表于 2014-9-5 17: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天艳阳 于 2014-9-5 17:39 编辑

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门球协会  秀山县体育局 。
二、协办单位
秀山县老干部局  秀山县门球协会 秀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9月16日—19日在秀山县体育馆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报队不限。
     (二)报名人数: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是一个基层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职工,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0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市门球协会会员。
(四)各参赛队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300元,非会员单位(队)交400元。
(六)报名: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单(附件1),字迹清楚,加盖门协印章,一式两份于8月25日前分别寄(送)市门协和秀山县门协。(注: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市门协地址:渝中区体育村33号市体育局转市门协,邮编:400015;电话/传真:63859290(办);电子邮箱:394901588@qq.com。联系人:余晓琳(电话:15823514522)、洪洁(电话:13500331336)、胡廷敏(电话:15123957263)
秀山县门协地址: 秀山县老干部局转门球协会孔庆文收。邮编:409400。联系人:孔庆文 电话:13908277965;
严循敏 电话;13098706698  邮箱:913745899@qq.com
需要住宿的参赛队请参考住宿信息表(附件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凡临时不参加或赛前因故要求更改者,按重庆市门球协会重门协字(2007)017号文件《关于下发重庆市门球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七)报到
各队于9月16日到秀山县老干部局报到。下午3点在老干部局会议厅召开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报到时交参赛报名费,同时交验身份证、会员证。
(八)各代表队必须统一运动装、平底运动鞋(穿布鞋、皮鞋及着装不统一者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按2013年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用具:球、棒、各队员号码标志、队长、教练员标志等自备,各队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可使用,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九、经费:
各队交通费、食宿费按渝发办(2000)18号文件回原单位报销。
  十、仲裁、裁判长(员)
()仲裁、裁判长由重庆市门球协会选调。
     (二)各参赛队须选派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70岁以下)担任裁判工作,未派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200元,随队裁判员于9月16日上午8:30报到,报到时交验裁判员证、身份证复印件。9︰00学习,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各裁判员自带市里统一的裁判服、白色平底运动鞋及裁判用具等。
     (三)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各队选派的裁判员费用由各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协号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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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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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8: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重庆市第十八届基层门球在秀山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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