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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2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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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 值 得 一 议
专家观点与专家个人观点。
往往看到网名们在讨论一些疑难问题时,经常会看到有专家出来答疑。专家出来答疑、出发点是好的,能够指点迷津、统一大家认识。
建议:专家答疑,最好有一个权威专家团队,共同讨论、专家在取得统一认识后,再发表意见,一般不容易错,才比较可行。
尽量避免在个人专家答疑中、会出现一些不慎、不周全、甚至是误导之处。
该题的答案:我不同意专家的看法与意见,我基本上同意董振山老师的看法与意见。
该题内容是:
比赛还有13秒,比分是10:11,白方领先。最后轮及界外球的10号队员击球。
只要1号队员可以轮到最后击球,红方才可以获得最后胜利。
问题焦点:裁判员如何公正执法,应该保护谁的合法胜利与权益?
让我们来认真、仔细分析一下吧!
一、如果裁判员要保护白方获得最后胜利,其做法特点是:
1、10号队员用足10秒击球,这应该是合理、合法、正常现象,裁判员应该予以支持,不必大惊小怪。
2、10号队员击球到最远处出界,力争合理多用时。这也是击球员的正当权益,无可厚非。
即使有意撞击远处球,也未必一定能够保证撞击上。有意、无意一说,根本不值得一提。纠缠"有意"撞击球一说观点,分明是倾向性意见十分明确、企图保护红方有获胜机会。
3、裁判员正确掌握呼号尺度与时间应该是:击球员的击球权结束时,才是正确、适度的呼号时间。
即:门球竞赛规则一书中第18页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解说:裁判员在界外球进场又出界或犯规后,在宣判出界或犯规后再呼号,才是最公正、最合理的做法。
界外球:运行、出界或犯规,是界外球的合法权益。这不能人为的阻止它运用与实现。
现在在讨论中大家已经认为界外球受到极大的歧视,是造成门球运动一边倒的根本原因。
现在怎么能够雪上加霜、再肆无忌惮地剥夺界外球进场出界和犯规的合法运行的权力呢!
4、界外球进场,到远距离出界或犯规,3秒钟的时间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裁判员正常执法,1号击球员没有时间击球,这才是最公正、合理、不偏不倚的做法。
二、如果裁判员要保护红方获得胜利,其内心感受、与实际行为必然是这样。
1、10号击球员在用足10秒击球时,裁判员不认为这是正常行为。裁判员的心态完全融入到红方球队队员之中,认为:这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
解说:只有超出10秒,还不及时击球,这才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2、既然你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我就利用手中权力,不使你得利。
唯一办法是改变界外球运行规则,即临时决定:界外球只要一击打出去,我便立即呼叫下一号。——不这样、1号击球员就没有击球时间啦!
解说:平时裁判员经常认为可以适度掌握提前呼号时间,关键是呼号前后节奏快慢要保持一致。
这样迫不及待的呼号节奏,能够保持前后一致吗?能没有偏向吗?能够支持吗?
3、门球运动中球的运动如果没有一定章法与限制,那将会变成是下面一些状态:
一种情况是:只要界外球一击球进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就可以立即呼叫下一号击球员。后果将会出现:
裁判员在呼号后,必须马上叫击球员临时停一下,补宣判某界外球又出界后再击球。——球出界、裁判员总不能不管不问吧!
裁判员在呼号后,必须马上叫击球员临时停一下,补宣判某界外球进场又撞击球犯规,然后再击球。——球犯规、裁判员更不能不管不问吧!
另一种情况是:界外球可以一击、就可以立即呼号这样处理,那么同理的界内球不是也可以同样照此办理吗?
如果裁判员也认为击打界内球只要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也可以立即呼叫下一号击球员上场击球。
解说:如果不等上一个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就可以呼叫下一号击球员上场击球,那么门球场上呼号节奏掌握一定会乱了套!
须知:执法是有度的界限。一切行为不超过法的界限,在法的界限以内行动,我们的行为就不犯法。不犯法的行为,是否要受到良心上的谴责,那是另一类、更高层次值得探讨、与是非争论之事!
奉劝大家一定要认真、虚心的学习门球竞赛规则,一丝不苟的认真执行。不要耍任何小聪明,更不要去钻任何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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