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董振山

裁判员能否提前呼号?专家的解答浅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5 16: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5 15:48
3、5、7、9球都用足10秒,10号球无法起杆,红方胜定。

     要是及时呼号,白方就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5 17: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5 15:48
3、5、7、9球都用足10秒,10号球无法起杆,红方胜定。

          3号,5号,7号,只有30秒。9号用10秒,10号球要动杆的。加上及时呼号,白球可能赢,也可能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6 13: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2011规则与裁判法》中何处有“先呼号后处理”的条款?
只在《裁判法》p16.看到: 6.乙裁是主裁时,应先呼号,后处理处理出界球。

  是否只有这种情况应先呼号后处理,其它情况先处理犯规或出界球,再呼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6 17: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是10号球员,不会去犯规,13秒钟!我会这样打,等叫8秒后击球,用去10秒,还有3秒,把球往最远的角送(掌握好力度),出界与否,3秒钟肯定会用完。

171938kwhbgggwgz8u3fru.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6 20: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事   值  得  一   议


      专家观点与专家个人观点。
      往往看到网名们在讨论一些疑难问题时,经常会看到有专家出来答疑。专家出来答疑、出发点是好的,能够指点迷津、统一大家认识。
      建议:专家答疑,最好有一个权威专家团队,共同讨论、专家在取得统一认识后,再发表意见,一般不容易错,才比较可行。
      尽量避免在个人专家答疑中、会出现一些不慎、不周全、甚至是误导之处。
      该题的答案:我不同意专家的看法与意见,我基本上同意董振山老师的看法与意见。
      该题内容是:
      比赛还有13秒,比分是10:11,白方领先。最后轮及界外球的10号队员击球。
      只要1号队员可以轮到最后击球,红方才可以获得最后胜利。
      问题焦点:裁判员如何公正执法,应该保护谁的合法胜利与权益?
     让我们来认真、仔细分析一下吧!
      一、如果裁判员要保护白方获得最后胜利,其做法特点是:
      1、10号队员用足10秒击球,这应该是合理、合法、正常现象,裁判员应该予以支持,不必大惊小怪。
      2、10号队员击球到最远处出界,力争合理多用时。这也是击球员的正当权益,无可厚非。
      即使有意撞击远处球,也未必一定能够保证撞击上。有意、无意一说,根本不值得一提。纠缠"有意"撞击球一说观点,分明是倾向性意见十分明确、企图保护红方有获胜机会。
      3、裁判员正确掌握呼号尺度与时间应该是:击球员的击球权结束时,才是正确、适度的呼号时间。
      即:门球竞赛规则一书中第18页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解说:裁判员在界外球进场又出界或犯规后,在宣判出界或犯规后再呼号,才是最公正、最合理的做法。
      界外球:运行、出界或犯规,是界外球的合法权益。这不能人为的阻止它运用与实现。
      现在在讨论中大家已经认为界外球受到极大的歧视,是造成门球运动一边倒的根本原因。
      现在怎么能够雪上加霜、再肆无忌惮地剥夺界外球进场出界和犯规的合法运行的权力呢!
      4、界外球进场,到远距离出界或犯规,3秒钟的时间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裁判员正常执法,1号击球员没有时间击球,这才是最公正、合理、不偏不倚的做法。
      二、如果裁判员要保护红方获得胜利,其内心感受、与实际行为必然是这样。
      1、10号击球员在用足10秒击球时,裁判员不认为这是正常行为。裁判员的心态完全融入到红方球队队员之中,认为:这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
      解说:只有超出10秒,还不及时击球,这才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2、既然你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我就利用手中权力,不使你得利。
      唯一办法是改变界外球运行规则,即临时决定:界外球只要一击打出去,我便立即呼叫下一号。——不这样、1号击球员就没有击球时间啦!
      解说:平时裁判员经常认为可以适度掌握提前呼号时间,关键是呼号前后节奏快慢要保持一致。
      这样迫不及待的呼号节奏,能够保持前后一致吗?能没有偏向吗?能够支持吗?
      3、门球运动中球的运动如果没有一定章法与限制,那将会变成是下面一些状态:
      一种情况是:只要界外球一击球进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就可以立即呼叫下一号击球员。后果将会出现:
      裁判员在呼号后,必须马上叫击球员临时停一下,补宣判某界外球又出界后再击球。——球出界、裁判员总不能不管不问吧!
      裁判员在呼号后,必须马上叫击球员临时停一下,补宣判某界外球进场又撞击球犯规,然后再击球。——球犯规、裁判员更不能不管不问吧!
      另一种情况是:界外球可以一击、就可以立即呼号这样处理,那么同理的界内球不是也可以同样照此办理吗?
      如果裁判员也认为击打界内球只要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也可以立即呼叫下一号击球员上场击球。
      解说:如果不等上一个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就可以呼叫下一号击球员上场击球,那么门球场上呼号节奏掌握一定会乱了套!
      须知:执法是有度的界限。一切行为不超过法的界限,在法的界限以内行动,我们的行为就不犯法。不犯法的行为,是否要受到良心上的谴责,那是另一类、更高层次值得探讨、与是非争论之事!
      奉劝大家一定要认真、虚心的学习门球竞赛规则,一丝不苟的认真执行。不要耍任何小聪明,更不要去钻任何牛角尖。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6 22: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4-7-26 20:32
一   事   值  得  一   议

         可以设想:
       一、如果不分任何情况、不讲任何场合,凡进场(界外)的球或击场内球使其移动的球都必须“停稳”后、或“出界”裁判放好后、或“犯规”裁判宣判并处理后,才能呼下一号的话,这门球运动就成了“要死不活”的运动,谁还愿意参加!又有谁来观赏!
       二、界外球拖时10秒时(合法)才击球,按拖时战术的要领,这界外球就会在占用10秒后再占用1至10秒或更多的XX秒!这是体育竞赛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06: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4-7-26 20:32
一   事   值  得  一   议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则这项规定并没有场上球停稳,那么在裁判员判定无过门、出界、撞柱、犯规时就可呼下号,若出现过门、出界、撞柱、犯规时就是裁判员失误。还有击球员到位击球时场上球要停稳,未停稳就是呼号早了。应该说呼号虽有伸缩性,但不大,规则对呼号的规定还是明确的。裁判员不能过早呼号,还要及时呼号。界外球进场时击球就呼号是错误的。

点评

界外球进场时击球就呼号是错误的。 我支持您的这一观点。 但这是个永远也说不清的问题,这是规则给裁判员出的“默记10秒”之后的,第二个难题,怎么做都不能让双方都承认是公正的。规则设计上的毛病,没办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07:50
硒都门球老师您好!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此击球、根本不是单指击场内球,也应该包括击界外球。如果击界外球进场,另有规定,请明示!  发表于 2014-7-27 14:10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则的上术规定,显然规范的是击场内球,绝不是击界外球进场!请老师思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7 08: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7 08: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4-7-29 15:40 编辑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7 06:45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则的上述规定,显然规范的是击场内球,绝不是击界外球进场!请老师思之。

点评

“何以见得”?请问萤火虫老师:难道击界外球进场后,该球有撞击、过门、撞柱吗?,该队员还存在犯规吗?  发表于 2014-7-28 17:09
何以见得?必须有依据才有说服力。  发表于 2014-7-27 14: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28 16: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董振山 于 2014-7-28 16:33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7-27 08:44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 ...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这项规定是在击球员及击球权款下,自然应包括所有的击球行为,开球和界外球进场理应在内。但内容确实更像专对场上球说的,还有,把无犯规列入,那么犯规时还有击球权?可见本款文字不够严谨。但对开球、界外球进场并无另外规定,只能按本款执行,而不能由专家想当然的自行规定。。

点评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则的上述款项,不是“文字不够严谨”,而是文字有错误。按上述款项的规定,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成:“击球员击球后,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9 16:25
请问董老师:难道击界外球进场后,该球有撞击、过门、撞柱吗?,该队员还存在犯规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8 17: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8 17: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4-7-28 17:16 编辑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8 16:30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这项规定是在击球员及击 ...


        请问董老师:难道击界外球进场后,该球有撞击、过门、撞柱吗?,该队员还存在犯规吗?
        你说“ 本款文字不够严谨”,支持!

点评

界外球进场时出界、犯规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  发表于 2014-7-29 06: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29 0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7-28 17:12
请问董老师:难道击界外球进场后,该球有撞击、过门、撞柱吗?,该队员还存在犯规吗?
       ...

界外球进场时出界、犯规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

点评

界外球进场时出界、犯规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 遗憾的是《规则裁判法》中并没有“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的规定! 我们为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9 16: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9 07: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使用“提前呼号”的提法。这是个伪命题。因为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提前”?

点评

如果“ 因为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提前”? ”, 那么“及时呼号”也是伪命题。因为: “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及时”? ” 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9 16:25
欢迎参与。  发表于 2014-7-29 15: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9 16: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9 06:07
界外球进场时出界、犯规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

         界外球进场时出界、犯规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
         
           憾的是《规则裁判法》中并没有“只有判断确无出界和犯规时,才可呼号”的规定! 我们为什么要凭想象来确定呼号时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9 16: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4-7-29 07:33
请不要使用“提前呼号”的提法。这是个伪命题。因为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提前”?

如果“ 因为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提前”? ”,
那么“及时呼号”也是伪命题。因为:
规则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呼号时机,何来“及时”?

哈哈!



点评

欢迎参与,及时呼号是有规定的,关于呼号时机请看我的22帖。  发表于 2014-7-30 07: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9 16: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4-7-28 16:30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这项规定是在击球员及击 ...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规则的上述款项,不是“文字不够严谨”,而是文字有错误。按上述款项的规定,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成:“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权没有结束”,既然击球权没有结束,击球员还可以在“之前”的时间内接着击自球吗?规则的本意肯定不行,所以我说“有错”。
       另:我认为,规则的本意应是: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即结束,有撞击、或过门才能获得续击(击球)权,绝不是“两无、三有”后结束击球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