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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凡】网友发帖《问题征答》提出的问题其实就是:非击球员击球如何判罚的问题。引来众网友热议,仁者见仁,智者见知,很有意义。
2011规则p35第十九条 妨碍比赛 任何影响比赛正常的行为均视为妨碍比赛。(非击球员上场击球,裁判员要复位,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属妨碍比赛(犯规)。犯规了,就有接受处罚。)
规则:当教练员或队员出现妨碍比赛行为时,主裁判员可以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一)警告。(二)取消击球权(含闪击权)(三)自球放到界外。......
所以,主裁判员应予以警告或酌情采取取消击球权......等措施。
《裁判法》p12(二)对下列妨碍比赛行为,可以不给予警告而直接判罚。
3.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或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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