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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己叫一个“稍等”“稍等”是执裁用语,与之匹配的手势是:在击球方向线一侧立正,五指并拢,手心正对槌头击球面的方向,经手臂伸向前下方,处在拦截击球方向。口令配手势,意在让击球员暂缓击球,稍作等待。 这一执裁环节往往与裁判员的到位与否有关,比如,乙裁正在处理击球员闪击出界的他球,这时,击球员准备击球过门或撞击他球,因为乙裁尚未到位,甲裁可用“稍等”手势拦截,等乙裁到位后再让击球员击球。可见,“稍等”宣判动作的设置出于裁判员把握执裁节奏的需求,其诉求的对象是击球员。对此,本文不做过多的探讨,本文要探讨的是,裁判员如何用“稍等”环节,控制本身的执裁节奏,从而达到准确执裁的目标。
请看这样的执裁案例:这是一场争夺决赛权的比赛,对阵的双方是两支强队,因为谁胜谁出线,所以,这场比赛格外引人注目。当比赛进行到中场时,4号击球员在三门前撞击⑥球后,闪送⑥球奔二门。只见⑥球缓缓的滚向二门一号位,在即将出界的瞬间停止了运行,投影压在了比赛线的外沿。白方教练一声大喊:“好球!”这时,站在场内的乙裁因为观察角度不同,认为⑥球已经出界,在举手宣判“6号出界”的同时,快步上前,一把抓起⑥球,准备放到界外。白方教练冲上前,从乙裁判手中夺下⑥球,说:“⑥球没有出界!”双方争执不下,比赛被迫中断。最终,因为现场被破坏,只能维持原判,白方因为这一判罚输球,无缘决赛,带着怨气打道回府。
事后,有观众告诉裁判长,裁判员判错了,⑥球的投影压在比赛外沿,没有出界。分析这一案例,裁判员站在场地内,向外看投影压外沿的球,必然看成出界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要急于宣判,走到⑥球前,横跨比赛线,从上往下观察球的投影是否压线。裁判员的失误虽然源于观察角度的不同,这是经验不足的表现,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腿太快、手太急,因为即使是已经宣判了出界,当对方提出质疑时,只要裁判员不要急于捡球,保留住现场,问题也不难解决。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对于这种有争议的边线球,裁判员应该给自己叫一个“稍等”,不急于宣判、不匆忙捡球,方能做到公正准确,不出纰漏。
但愿此帖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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