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裁判组奖励条件 加强裁判队伍建设,是保证赛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以下优秀裁判组条件。 1、小组能团结互助,共同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2、小组每个成员对待参赛队员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3、保持本场地良好环境,打扫卫生,赛前托平场地,赛后归弄好门球,保证不丢失,不被换。 4、赛场不发生纠纷,不出现停赛、罢赛等不良行为。 5、执裁时跟球到位,裁判准确、公平,受到参赛队好评者。 6、裁判小组每个成员上岗前不准喝酒,执裁时不准抽烟。 达到以上六条标准者,奖励人民币60元;每位副裁判长负责两个小组,如果两个小组都受到奖励,副裁判长也享受小组成员一样待遇。裁判长按大会工作人员发给补助费,不参加此项评比。 为做好上述工作,市门协成立检查监督评比小组。 组长:高殿奎 副组长:关海忠 成员:冯永和 周秀云 孙绍臻
齐齐哈尔市门球协会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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