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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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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支持楼主提出的就近宣判。凡是认为应该由甲裁跟球跑动宣判的想法都是死搬教条的,是不可取的。乙裁事先已到位,无论如何他都比后跑动过来的甲裁看得清楚。进门球甲裁跟球跑中途停在门旁宣判,那要乙截事先站在门旁做啥?裁判法(P13)笫四章执裁人员的配合 (四)创造配合方法 执裁人员的站位、跑动路线等可在符合双方配合的原则下,在实践中选择配合方法。只要上场前两个裁判员事先约定好如何配合就行了,按最节省体力的跑动才是最明智的。上前一小步表示我判,退后一小步表示你判,绝对不会出现俩人抢判或俩人都不判的怪现象。去年卢氏争霸赛单打决赛的下半场,由我与小菜一碟1执裁。我俩是第一次配合,上场前先约定就近宣判,最后轻松愉快且圆满完成执裁任务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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