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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女子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5月26日至30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门球协会、淄博市体育局、高青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高青县体育局、高青县门球协会
五、比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赛资格
(一)中国门球协会团体会员可组队参赛,按报名先后,报满32支队伍为限。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
(三)运动员须身体健康,运动员须为女性。
(四)年龄70周岁以下(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制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在16进8以及争夺前8名时,采用上下半时制),决出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及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经中国门球协会2013-2014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
(五)比赛场地为人工草坪。
(六)比赛时只允许一名教练员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各组前3名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前8名的队发给奖杯和证书。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九、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二)各参赛队推荐1名国家级或55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集中食宿,费用自理。
(三)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上装)。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自交工本费20元人民币)。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十、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向大会一次性交清。
(二)报名费每队500元由承办单位代收,收据由中国门球协会提供。
(三)未按本规程规定推荐随队裁判员的队需向承办单位缴纳裁判代聘费1000元。
十一、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填写(打印)《2014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4年5月1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赛区组委会,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联系人:王瑞霞,电话:010—87182171,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2、高青县体育局: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100号,邮编256300:
联系人:赵岩、杨莎莎;电话:0533-8176021传真:0533-6961046 ,邮箱(字母大写):[url=mailtoGNZMQS2014@163.com]QGNZMQS2014@163.com[/url]。
(二)报到:运动队员报到时,必须出示2014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工作证原件备查。
(三)报到时间、地点及离会时间
1、参加人员于5月26日到山东省高青县高青迎宾馆报到。联系人:赵岩、杨莎莎; 电话:0533-6961046。
2、各参赛队到达赛区的乘车路线:
(1)济南机场:出站打车至淄博市高青县县城(约90分钟)--黄河路--文化路---高青迎宾馆。
(2)淄博市火车站:下车后到淄博公交总站承71路--高青县汽车站(约90分钟)--黄河路--文化路---高青迎宾馆。
(3)淄博市长途汽车客运站:下车后到淄博公交总站承71路--高青县汽车站(约90分钟)--黄河路--文化路---高青迎宾馆。
(4)自驾车:山东济青高速转滨博高速--“高青”路口下高速,向西10公里---高青县县城---黄河路--文化路-- 高青迎宾馆。
十二、保险事宜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2014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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