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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之苑》第8期【规则研讨】栏目集中发表了4篇“有关‘双杆球’的修改建议”的文章,现简介如下,希望大家参与讨论:
第一篇 建议限制双杆球的使用 作者:章德良 (福建龙岩市)
为了探索“限双”的课题,我们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龙岩新罗区门球俱乐部)进行了试验。试验的内容是在不改变《2011规则》限双规定的基础上,对双杆球的使用进行了限制,即双杆的第一次续击权没有任何限制,可以打球,也可以过门,但假如第一次打出了空杆,则在使用第二次续击权时,只能得分(过门、撞柱)或给己方球接应,这时即使旁边有自球或对方球,都不能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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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场的实践证明,实力相当的两支球队,比赛中基本不再出现一边倒的现象。比如红方被白方清场,但白方也很难置红方于死地,红方还可以给己方球接球,伺机反攻,不必担心白方用双杆球来攻击。大家拼的是擦球、远撞球的硬功夫。
第二篇 建议全面恢复双杆球 作者:段彦章 (河北石家庄市)
门球比赛限制双杆,等于篮球比赛限制“三分”,给人的感觉是“截流”而不是“疏导”。为此,我们建议:
1,不限制双杆的打造形式和次数。
2,撞击对方球以后不得直接闪击出界,否则应判犯规,将对方球放回闪击处,自球就近放至界外。如用对方球闪带他球,闪带后共同出界,或一球发生移位另一球出界时,则判定为“合理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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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 双杆球限制以后,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极大地调动了起来,全场处处可造双杆,焦点再不简单单是二门、三门两个地方,那些高手可以大显身手,大小角度都能打出双杆,场上形势变得复杂起来处处藏杀机,比赛的竞技性和观赏性明显增强。
第三篇 建议落实“续击权”的独立性 作者 徐勋炳 (江西瑞昌市)
门球比赛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景,击球员打出双杆后,获得两次续击权,若第一杆犯规或自球出界,则第二杆(第二次续击权)就自然取消了。笔者认为《2011规则》中并没有规定双杆球的两次续击权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这种判罚给人有“诛连”之感。
所以,我建议在有关双杆球续击权的内容中,增加如下内容:
当击球员行使第一次续击权犯规或自球出界时,裁判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击球员还享有第二次续击权。
第四篇 建议取消双杆球 作者 通讯员 朱家托 (安徽太湖县)
我主张取消双杆球的理由是:
1,双杆球的“奖励”有失公允
双杆球的“奖励”政策(多一次的续击权),等于贬低了“击球”和“闪击”这两项门球基本技术的“含金量”,也就是暗示观众:双杆球是“高级的技术”,而击球和闪击是低级的技术。否则,为什么只有双杆球有奖励?
2,双杆球是门球赛场“一边倒”现象产生的根源
实践证明,30分钟的一场球,如果经过两次双杆球的扫荡后,对方哪还有一点还手之力?这样因为“规则特权”而形成的“一边倒”现象,不仅仅“看点”全无,还会给观众欣赏的心境造成伤害。
3,取消双杆球,才能彰显门球基本技术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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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公正”真正落实到门球规则里,让门球场上回归“击球”“闪击”的精彩,门球的观赏性,门球看点的魅力,才能真正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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