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比赛结束平分由单球高分胜改为平分发点球。(5页/15页) 第五章 胜负 第七条 胜负的判定 二、平分时胜负的判定 两队得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判定胜负: (6页/15页) 1、从比赛结束的下一组号开始。一对一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并以此类推。即:若4号结束,从5号6号组开始,在开球区的任意点开球,过一门再过二门(不过3门) ,若有胜出,比赛即结束。若再同分, 7号8号组进行决胜,以此类推。) 2、当(所有球号都参与决胜一遍后)仍不能决出胜负时,抽签决定胜负。 3、同分决胜在胜方的总得分上加一分 (不管决胜获得多少分在胜方的总得分上只加一分 ) 。 (六) 改计算名次方法 (36页/117页) :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为0分计,积分多者列前。若总积分相等,按相等队积分、相等队之间净胜分、相等队全阶段净胜分、抽签决定名次。
①、按(1)计算,乙队积5分为第6名; 甲、丙、丁、戊、巳队各积8分,应排1--5名。 ②、按(2)计算,甲、丙、丁、戊、巳队各积6分,还相等。 ③、按(3)计算:甲、丙、丁均为-4,戊为4,巳为8,则巳为第一名,戊为第二名。 ④、按(2)计算,甲、丙、丁队各积3分,还是相等。 ⑤、按(3)计算,甲、丙、丁队在相等队之间净胜分为0分,还是相等。 ⑥、按(4)计算,甲队在相等队全阶段净胜分为9分,排第3名,丙、丁队各积6分相等。 ⑦、按(2)计算,丁积2分丙积1分,丁队排第4名,丙队排第5名。 至此,全部名次都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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